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用三年时间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全面公开。
《实施意见》明确,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旨在实现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涉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个领域。公开的主要内容分别是决策信息、管理和服务信息、执行和结果信息。
在公开方式上,除了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信息外,还要求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信息,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实施意见》要求,省政府扶贫、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环境保护、文化等主管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建立完善本部门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各市(州)政府要比照省级政府做法,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彭刚刚)
原标题:我省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责编:王培(实习)、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