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全面实施湖长制
6月19日,由省政府新闻办、省水利厅主办的深入推行河长制、全面实施湖长制新闻发布会召开,我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到2020年,鄱阳湖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我省城市规划区内湖泊水质达IV类及以上。
组织制定湖泊名录,建立“一湖一档”
江西河流湖泊众多,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6个,拥有全国最大的淡水湖泊——鄱阳湖。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省存在湖泊数量减少、湖泊面积萎缩、湖泊水体污染、水体环境变差、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省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湖长制。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省既延续了现行河长制的体系框架,又进一步明确了在天然湖泊和城市规划区内湖泊设立湖长,实现河长制与湖长制的有效衔接。同时,在具体目标确定上,《工作方案》与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方案相衔接,提出通过全面实施湖长制,确保湖泊面积不缩减,湖泊水质不下降,湖泊生态不破坏,湖泊功能不退化,湖泊管理更有序。到2020年,鄱阳湖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湖泊水质达到IV类及以上。
“《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对湖长制具体工作进行了细化。”省水利厅河长工作处处长邹崴介绍,我省将组织制定湖泊名录,建立“一湖一档”,因湖施策,科学制定“一湖一策”方案,并加强湖泊监测能力建设,科学布设入湖河流以及湖泊水质、水量、水生态等监测站点,积极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对湖泊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
江西省每条河流都有河长
自2015年底启动实施河长制以来,我省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党政同责、区域和流域相结合、覆盖全省所有河流的高规格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完成了“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的要求,实现了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 河湖管护成效显著。
近两年,我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10多个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清河行动”,累计排查出各类损害河湖水域环境问题1963个,整改完成率达94%以上。通过“清河行动”“消灭劣V类水”等集中整治行动,河湖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省地表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81%提升至2017年的88.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93.8%提升至2017年的99.1%,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同时,我省创新“河长制+精准扶贫”,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全省1.7万多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被聘为河道保洁员,占全省河道保洁员总数的35%。
我省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全省共确定130条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示范流域或河段,规划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373个,规划总投资约388亿元。其中,环鄱阳湖区共确定19条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示范流域或河段,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6个,总投资约41.62亿元。通过综合治理,鄱阳湖南矶山等地生态环境优良,当地群众已从中收获生态红利。 (记者 张代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