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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划定洱海生态环境保护蓝线、绿线、红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划定洱海生态环境保护蓝线、绿线、红线洱海,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湖泊,大理人民的“母亲湖”。5月30日,大理市政府公布《

原标题:划定洱海生态环境保护蓝线、绿线、红线

洱海,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湖泊,大理人民的“母亲湖”。5月30日,大理市政府公布《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赢得市民纷纷“点赞”。日前,记者走访了大理市“三线”划定项目工程指挥部,请有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三线”定义与划定方式

指挥部办公室墙上,一幅洱海流域彩图格外醒目:洱海周边,从内向外,标出蓝线、绿线、红线。图旁有两句话,一句是“精心组织、精准谋划、精确实施”,另一句是“逐镇、逐村、逐户、逐米落实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洱海湖泊生态系统的保护,科学划定洱海湖区、湖滨带和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的保护管理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大理市城乡规划,市政府按照重大决策程序制定《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从6月30日起施行。” 大理市常务副市长、大理市“三线”划定项目工程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赵永祥介绍,“蓝线即洱海湖区界线,绿线即洱海湖滨带保护界线,红线即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界线。”

赵永祥谈到“三线”功能时说,蓝线区域是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是国家级大理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区域实施生态保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修复,恢复湖泊健康生态系统。绿线区域(蓝线与绿线之间的范围)是洱海湖滨带,为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的重点管控区。该区域实施生态保育、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湖滨带的生态环境功能。红线区域(绿线与红线之间的范围)是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该区域内实施污染控制,构建生态净化系统。

“‘三线’划定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原则。”赵永祥介绍,蓝线以“2007年环洱海1:500数字化修测地形图”和2014年勘定的1966米湖区范围界线划定。绿线以蓝线为基准线外延15米划定。红线以洱海海西、海北(上关镇境内)蓝线外延100米,洱海东北片区(海东镇、挖色镇、双廊镇境内)环海路道路外侧路肩外延30米划定。蓝线、绿线、红线的部分区域,按照大理市城乡规划,结合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进行划定。

“三线”采取什么划定方式?”记者问。赵永祥逐条进行阐述:“蓝线采用1994年大理城建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按照‘2007年环洱海1∶500数字化修测地形图’和2014年勘定的1966米湖区范围界线划定。双廊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范围线与蓝线不一致的按蓝线划定。”他在谈到对部分区域划定时说,挖色镇鹿卧山至下关镇兴盛桥南有陡岸、陡坡、边坡的共16段,蓝线划定至东环海路、机场路、滨海大道的临海路肩一侧。海东镇文笔村老太庙抽水站段、海东镇南村段、机场路与环海路交叉口段、半岛酒店以南至石房子段、滨海大道石屏村口段共5段,蓝线划定至东环海路、机场路的临海路肩一侧。

下关镇洱河北路延伸段(锁水阁至全民健身中心广场南),蓝线划定至洱河北路延伸段临海路肩一侧。下关镇小关邑村北段,蓝线划定至环湖截污干渠临海一侧。喜洲镇上关村大丽路2段、上关镇大沟尾村南段、挖色镇康廊村2段,蓝线划定至大丽路及环海路临海路肩一侧。

洱海湖区内的岛屿按照湖区保护管理,不划定蓝线。下关镇兴盛桥至天生桥一级电站取水口的河道段,按大理市城市控制性规划管控要求执行。海东镇引洱入宾老青山输水隧道入口至出口界碑处,按水利工程管控要求执行。

“绿线以蓝线为基准线外延15米划定。”赵永祥介绍对部分区域划定时说,双廊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范围内,绿线重合于蓝线划定。临湖的大丽路、东环海路段,绿线重合于蓝线划定。城市规划区域中半岛酒店段、菠萝江入湖口至滨海大道石屏村路口段、普陀路口至阳南河段共3段以蓝线为基准线外延15米划定,其余区域绿线重合于蓝线划定。

“红线以洱海海西、海北(上关镇段)蓝线为基准线外延100米,洱海东北片区(海东镇、挖色镇、双廊镇段)东环海路道路外侧路肩外延30米划定。”赵永祥介绍了对部分区域划定:大丽高速公路双廊服务区段,红线划定至大丽高速公路临湖一侧路基外侧排水沟。城市规划区内下关镇、凤仪镇段,红线重合于绿线划定。机场路与东环海路交叉口至半岛酒店东北段,红线重合于绿线划定。

“三线”划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划定‘三线’有什么意义呢?”大理市“三线”划定项目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李文标解答:“实施‘三线’划定,是洱海保护治理迫切的现实需要,是严格空间管控、疏解洱海湖滨人口和环境压力的重要举措,对有效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构建健康湖泊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作用,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

李文标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治理好洱海水环境”的重要部署,大理州、大理市党委和政府全力推进洱海流域“两违”整治、村镇“两污”整治、面源污染减量、节水治水生态修复、截污治污工程提速、流域执法监管、全民保护洱海等工作,初步遏制了洱海水质下降的趋势,湖内水生态有了积极的变化。

长期以来,洱海周边湖滨湿地受到不同程度侵占,人进湖退、田进湖退,一些湖湾和滩涂被蚕食,部分湖岸房屋、客栈、餐饮密集,钢筋混凝土和石砌挡墙阻断了水体和湿地生态系统。李文标说:“从目前情况看,高强度人为活动对湖泊尤其湖滨区影响日益加剧,湖滨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失衡,群落结构简单化,湖泊生态退化,生态系统稳定性降低,湖滨区域生态缓冲功能减退。”他介绍,近年来监测数据表明,洱海仍存在由于富营养化造成的水质恶化、藻华爆发的潜在风险。洱海保护治理必须“减排”和“增容”双管齐下。

“国内外湖泊的保护治理成功经验表明,湖滨区域空间管控和分区管理是实现湖泊生态系统恢复极其重要和必要的措施。通过实施空间管控,对临湖人口密集区划定一定距离的保护带进行生态搬迁,恢复湖滨生态空间,可有效降低湖滨人口和环境压力,保护湖泊生态系统。”李文标说。

“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明确了各区域的具体范围和功能定位,旨在进一步加强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空间管控,恢复自然生态岸线,构建连续完整的湖滨生态屏障,给洱海留下休养生息的空间。”李文标说,实施“三线”划定和分级管控不仅要构建洱海湖滨缓冲空间,实现有效的物理隔离,削减现有湖滨污染负荷,同时也是持续有效解决近岸湖滨区域人为活动形成的污染威胁和隐患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推动洱海流域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还洱海宁静、和谐、美丽,促进大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洱海湖滨缓冲带作为湖泊最为重要生态空间,多年来被人为侵占情况比较突出,岸带碎片化,没有形成完整连续的湖滨生态岸线,严重削弱了湖滨带应该发挥的污染物截、蓄、净等生态功能。”李文标说,实施“三线”划定有利于恢复洱海自然生态岸线,构建湖泊健康生态空间和完整生态屏障,有利于提高洱海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防止生态退化和改善水质。

李文标说,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生活方式改变、高强度种植活动加剧、环湖旅游业兴起等因素,导致洱海流域污染负荷快速增加。同时,临湖村庄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污染物直排偷排,不达标排放等现象突出,对洱海影响更为直接。“因此,要实施‘三线’划定,增加环保生态净化空间,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削减入湖污染负荷,降低污染风险。”

实施“三线”划定,开展洱海湖滨带的生态恢复和生态廊道建设,将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生活和生态空间,实现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愿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洱海保护治理成果。

“三线”划定依法依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大理市“三线”划定项目工程指挥部工程技术组专职副组长段能表示,“三线”划定有法律和法规依据。比如依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和规范管理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的公告》等。

“实施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与湿地修复工程,同样有项目实施依据。” 段能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及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关于云南省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规划的批复》,要求加快推进新一轮环洱海三退三还与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洱海1966米界桩以内及外延15米范围内加快实施退塘、退田、退房与生态修复,构建洱海生态屏障。

许多人关心,“三线”划定方案实施后,将实施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那么,土地征收范围和补偿方式如何推进呢?

大理市“三线”划定项目工程指挥部生态搬迁安置组专职副组长高柳泉介绍:“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内的现状建设用地进行征收。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零星林果木等按相关规定补偿。”

高柳泉说:“根据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技术方案,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式为:在绿线范围内的土地一律进行征收补偿并对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就过线的特殊问题有两种方式供被搬迁户选择:一是整院评估补偿后进行异地安置(一户一宅),土地全部清退;二是绿线外剩余部分房屋土地不予评估补偿,保留自用,不再安排安置用地,只对退出部分进行货币补偿,未退部分不得私自翻建、扩建和改建,拆除后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风貌整治。”

“建设工程安置原则:一是坚持‘一户一宅’,对认定为‘一户多宅’的被搬迁户不再安排异地安置地块,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二是坚持“就近靠后(洱海界桩外延100米即洱海水生态保护核心区外)安置;在村庄建设预留用地无法满足安置需求、基本农田无法调整的情况下,采取异地集中统一安置、零星分散安置相结合、鼓励货币补偿安置。”高柳泉说,按照国家相关征地补偿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按照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集体土地上建筑物以及房屋装修部分实行重置成本法进行房屋评估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物及装修部分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偿;对被搬迁户清退土地面积与安置地面积差额部分实行货币补偿。具体征收补偿标准,待大理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以公告形式予以发布。搬迁群众过渡期安置分为3类:群众投亲靠友的方式(政府给予过渡期安置补助);使用村内公共建筑临时安置的方式;统一建设临时过渡安置用房,保障过渡期内群众居住问题。

针对洱海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内的建房问题及原有手续齐全停工在建房屋问题,高柳泉介绍了“红线”内个人建房的总体要求:“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禁止新建除环保设施、公共基础设施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核心区内原则上实行只拆不建、不得拆旧建新。对核心区内住房困难户,按照‘批新退旧’原则,在核心区外的村庄规划范围选择安置用地进行妥善安置。对核心区内的危房按程序批准后可进行适当修缮加固。”

在谈到“红线”内叫停个人建房户处置意见时,高柳泉说:“属‘蓝线’、‘绿线’范围内的叫停个人建房户,结合环洱海流域湖滨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建设,纳入近期搬迁计划在核心区外安置。属核心区‘绿线’范围外叫停个人建房户,计划2018年10月前制定方案后启动分类处置工作。核心区内属‘一户一宅’的住房困难户,以及有搬迁意愿的叫停建房户,结合环洱海流域湖滨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建设,纳入近期搬迁计划在核心区外安置。”

谈到餐饮客栈恢复经营及手续办理方式时,高柳泉说:“在洱海生态环境保护‘蓝线’‘绿线’范围内的餐饮客栈经营户,按照《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管理规定(试行)》进行处理。在洱海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红线至绿线区域)范围内的餐饮客栈经营户,按照《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管理规定(试行)》、《大理市餐饮业管理办法(试行)》、《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处理。其他区域的经营户按照《大理市餐饮业管理办法(试行)》、《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处理。”

“洱海保护治理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捷径可走、没有后路可退。” 赵永祥强调,“保护洱海是历史赋予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唯有下最大决心,花最大功夫,尽最大努力,汇集全社会的力量,全力以赴打好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庄俊华)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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