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多办案、办好案、少犯错
昨日,湖南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推选产生了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并向全体委员颁发了聘书。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黄关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关春指出,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成立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领导、统筹司法改革的重要组织形式,对于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队伍、促进法官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建立中立、专业、权威的惩戒制度,加强对新型办案机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监督,实现由传统的人工监管、事后监控、粗放监督向全面、全员、全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模式转变,促进司法规范、公正、廉洁、文明。他强调,惩戒委员会是独立于司法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以外的机构,是中立的第三方监督力量,要准确把握遵循司法规律、严守职责权限、体现专业水准三条原则要求,确保惩戒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要发挥委员们法律素养高、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科学认定错案,准确把握主观过错,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惩戒意见,促使法官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少犯错。
会议推选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光荣为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记者 沙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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