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水务局获悉,天津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的河湖管护机制,目前天津河长制工作已顺利通过水利部中期评估。数据显示,2017年年底,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35%、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40%、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今年5月,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55%、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25%、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据悉,天津共落实市、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四级河长6286名。2017年以来各级河长累计巡河40多万人次,有效解决一批制约河道水环境的突出问题。目前,市、区、乡镇街三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已全部出台,并制定了会议、考核、督查督办、明察暗访等13项制度,建立起考核评价、部门联动、奖惩问责、社会监督四项工作机制,构建起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的河湖管护体系。
同时,建立市区两级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市河长制中心,各区均组建了河长制管理机构,市区两级成员单位,合力推动水质监测、污染治理、补水换水、工程建设等治理措施。研究提出实施调水、蓄水、排水、节水、清水、活水六项工程,实现缺能引、沥能用、涝能排、旱能补、污能治、水能动“六能”目标,编制《天津市水资源统筹利用与保护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开展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行动”,累计排查河道6219条段、湖库195个、坑塘15487个,发现问题5180处、整改完成3281处;坚持实施实时监测、截污治污、生态补水、工程治理、生态修复五大举措,以黑臭水体整治带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提升。
此外,建成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和河道巡查轨迹化管理系统,市管河道全面实施轨迹化管理和双向考核。强化河长制考核监督作用,将河长制纳入市级督查内容,市河长办按月组织水环境考核并通报排名,对整改不力的区挂牌督办,对年终排名后三位的区级河长进行约谈,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记者 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