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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今日起 企业购买商品住房须成立满五年缴税达百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今日起 企业购买商品住房须成立满五年缴税达百万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

原标题:今日起 企业购买商品住房须成立满五年缴税达百万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沪建房管联[2018]381号)。

自7月3日起,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已达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本市住建、房管部门将会同规土、税务、工商、人社、司法、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强化交易登记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核查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实施。

相关文件已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hjjw.gov.cn)公布。

(责编:陈晨、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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