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华区法院用一个真实案例警醒那些玩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富婆”段某称先后几次借给昆明某职业学校960万元,而学校没有按照借条约定还款,“富婆”将学校告上法庭。可如此大金额的借款,却没有银行流水转账记录。一查才发现,原来是“富婆”和该职业学校联手玩虚假诉讼。最终,五华法院判决:“富婆”败诉,须承担近8万元诉讼费。
“富婆”起诉讨要960万借款
今年50岁的段某并没有固定职业,但在外人眼里,她是位“富婆”。段某称,2017年7月的一天,昆明一所职业学校老板(校长)找到她,自称学校资金困难,想以学校的名义向她借960万元,她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便先后几次累计借了960万元给学校。
学校给段某出具了借条,借款金额为960万元,约定了相应利息,承诺1个月内还清全部欠款。可学校借钱后,没有按照当初的承诺还钱,段某便将学校告到五华区法院,要求学校偿还960万元借款。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看起来只是一起普通的借贷官司。但五华区法院立案受理后,审理法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段某只向法庭提交了借条,却并没有借钱时的银行转账流水记录。法官觉得很蹊跷:这么大金额的借款,怎么会没有银行转账流水呢?
两次庭审借款学校突然翻供
法官通知段某和学校开庭,学校的代理律师和校长出庭应诉。第一次开庭时,学校方当庭说:他们确实向段某借了960万元借款,并愿意还钱。
尽管双方都认可960万元借贷关系,可火眼金睛的法官还是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第一次开庭后,法官宣布案件改天再审,让段某再找找借款的其他证据。
第二次开庭时,学校代理律师突然改口:学校从来没有向段某借过钱。
两次开庭,学校观点前后矛盾,更引起了法官的警觉。庭审后,段某和学校先是主动申请调解,后来段某又向法庭申请撤诉,这让法官再次坚信自己的判断:这是一场虚假诉讼。于是法院裁定:不让双方调解、也不准段某撤回起诉,就要他们继续把官司打下去,自己惹的官司,哭着也要打完。
“富婆”败诉承担8万诉讼费
据审判法官介绍,她接手这个案子后,在法院内部系统上一查,发现该校已被很多人告过了,而且还是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学校早已是个“大老赖”。刚好学校又正好要拆迁,会有一大笔补偿款,她就考虑这个诉讼是否别有用心。
审判法官说,等待开庭时,双方当事人不断催促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主动息事宁人的意愿很强。原本双方当事人主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调解之后各自回家,法官又能轻松了结一个案子。但之所以不允许双方调解、一方撤诉,就是要让虚假诉讼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段某起诉时交了近8万元诉讼费,如果撤回起诉,她可以退回一半的诉讼费。但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恶意浪费司法资源,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五华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段某虽称与学校存在960万元的借款关系,但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发生了。于是,五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近8万元诉讼费由其自己承担。
记者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