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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泉州市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禁止中小学建设高档学生公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泉州市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禁止中小学建设高档学生公寓泉州市物价局加强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物
原标题:泉州市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禁止中小学建设高档学生公寓

泉州市物价局加强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泉州市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收费报告制度,禁止中小学校建设不切实际的高档学生公寓。

据了解,泉州市物价局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及学校寄宿生住宿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明确普通高中收费范围,普通高中收费项目确定为学费、寄宿生住宿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代办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目前,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和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禁止中小学校建设不切实际的高档学生公寓。

另外,物价部门还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办项目。督促学校严格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严禁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要求各校于学期末及时结算、张榜公布。同时,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督促中小学校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等有关事项,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内容。(记者李菁 通讯员黄智贤)

(责编:吴舟、陈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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