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19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抽样检验结果,其中抽检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均为食用油,不合格原因过氧化值及酸值超标。不合格产品如下:
1、武都鑫琪综合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成县恒旭农林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州亨旭核桃油,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宁夏荣盛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金鼎店销售的标称灵台县陇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紫苏籽油(荏油),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宁夏荣盛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金鼎店销售的标称灵台县陇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麻油,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甘肃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昊鑫店销售的标称甘肃裕泰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食恩胡麻油,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甘肃新乐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西关一店销售的标称宁夏老丁食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酒泉西部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好万佳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汉尧菜籽油,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平凉、庆阳、陇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酒泉、张掖、平凉、庆阳、陇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