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湖南 » 正文

全球报道:湖南为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 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湖南为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 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7月19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

原标题:湖南为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 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7月19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对省、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作如下规定: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处罚,不得超过五千元。

二、对经营活动中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处罚,不得超过五万元;有违法所得的,不得超过十五万元。

三、政府规章应当在罚款限额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对非经营活动和经营活动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不同幅度的罚款。

四、本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同时废止。 (记者 吴公然 实习生 李姿)

(责编:罗帅、曾璐)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