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司法权力运行新机制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着力破解“案多人少”困局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打破晋升“天花板”增强职业尊荣感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更符合司法规律的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工作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深圳率先破冰、先行先试,取得突破与成效,又一次成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排头兵”。
法院: 构建司法权力运行新机制
本轮司法改革有四大任务,即四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深圳是中央确定的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城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紧扣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围绕中央确定的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
一是在全国率先推进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改革。2014年2月,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单独薪酬体系,受到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专题报道。在全国率先推动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首批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144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61人。二是在全国率先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2012年指定福田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2015年初,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建立法官与合议庭独立办案机制。2016年9月,制定全国首个《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确保“谁审谁判谁负责”。市中院和福田法院在全国法院会议上做经验介绍,《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先后进行专题报道。三是在全国率先推进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深圳法院财、物由深圳市本级管理。2015年10月起,全市两级法院资产、预算及薪酬已实现市级统管。2015年11月起,除两级法院院长由省级统管外,其他人员实行市级统管。
2010年,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建设“鹰眼查控网”,实现财产网络查、冻、扣一体化,目前联网单位达44家,其中包括4家外资银行。近年来,先后开发运行“速控平台”和“极光集约平台”,实现执行办案智能辅助、事务性工作集约办理。深圳法院依托“一网两台”破解执行难工作经验,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同志批示肯定,要求全国推广。“鹰眼查控网”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高度肯定,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并在全国推广。
2011年,深圳法院在全国最早提出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2014年制定全国首个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标准,2015年在全国最早引入第三方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评估,2016年1月,中国社科院以“国家智库报告”形式发布评估报告,认为“实施标准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推广价值”,2016年3月,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7月,深圳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司法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享受服务是一个体验过程,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公众推送公共法律服务,就是在推送一种“美好生活体验”。深圳市司法局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总抓手,全面打造深圳法治文化品牌,深入推进深圳法治社会建设。域外法律查明、法治地图、民法公园、创客法律中心、律师驻队、示范监狱……这些市民可感可知的改革创新成果,是深圳司法行政更新理念、更新机制的清新画卷,让深圳的司法行政改革先行一步。
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法律服务公共体系建设的前提。深圳市司法局在市、区一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和社区分别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服务室,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调解、普法、社区矫正、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于一体,为市民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深圳公证处在华为、腾讯等高新企业设立公证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上门公证服务”,获深圳原市委书记、市长许勤的高度肯定;设立深圳、前海公证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集中为知识产权公证提供服务,深圳公证处为此被授予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称号。
同时,为了让群众切身感受“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深圳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全国首个域外法律查明平台——深圳市蓝海法律服务发展中心,为查明境外法律提供有效途径;成立全国自贸区首家公证处——前海公证处,采取公证员聘任制,探索公证机构体制创新;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成立全国自贸区首批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公标和安证司法鉴定所……这些举措都是深圳市司法局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制和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的最好体现。
检察院: 员额制改革实现司法人员专业化
司法改革不断深化、工作机制锐意创新、各项业务蓬勃发展、政法群英层出不穷……近年来,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基本落地,实施了多项改革措施。
2014年6月,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被整体纳入广东省首批试点,司法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并率先在全国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新型办案组织。
司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员额制”和“办案责任制”,则是推进改革的两个关键词。深圳市检察机关严格开展检察官遴选工作,分3批遴选了684名员额内检察官,71%都在基层检察院。入额就要办案,领导更要带头办案。2017年,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304件,检委会委员办理案件2768件,部门负责人和主任检察官办理案件17280件。
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几经探索,深圳市检察院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了大部制,在司法属性较强的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实行检察官独任制,在监督属性较强的民事行政、刑事申诉等部门实行集体决定制。一年的大数据监测表明,全市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数达到了9895件,占全部案件的97.8%以上。
有放权就有监督。为规范检察权的运行,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一套内外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督新模式,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常态,辅以类案监督、基层巡察,同时接受外部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以往检察官们办案需经层层审批,办案过程中接到各方指令,办案责任不明确。针对这些弊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突显了主任检察官办案主体,确立了权责统一、终身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深圳检察院为检察官们开出了706项“权力清单”,并为之分级授权,厘清了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主任检察官各自的权力界限和责任,以确保检察官独立办案,并在其各自职责内负责办案质量。同时,深圳市检察院也为检察官们制定了“责任清单”,为保证办案质量,对检察官加强了从外部到内部的监督。
此外,对检察官的外部监督,则来源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为此,深圳市检察院还推出了《检察官管理暂行办法》《检察官考核暂行办法》《检察官惩戒暂行办法》《案件质量考评暂行办法》《检察官错案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公安局: 现代科技推动警务运作转型升级
深圳经过近40年高速发展,目前实有人口2000余万人,机动车保有量320余万辆,年均出入境旅客2.4亿人次,面对社会治安要素爆发式增长的巨大压力,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聚焦上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依托现代科技推动警务运作转型升级,提升警务效率。
为了构建公安机关的新型战斗力,市公安局依托现代科技、以大数据战略为支撑,打造了“深云平台”中国移动警务最强实战版,搭载了公安网、互联网两套操作系统,可随时查询深圳公安大数据中心的1600多亿条数据,植入了智能图像识别、多模式大通道通讯传输等诸多移动办公功能,开发了社区警务、情报、侦查、政工人事、后勤等13大类159个公安主业务应用APP,基层一线警务运作跨入“移动式、云时代”的大门。
依托集约化民生警务平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移动互联网端打造微信端“深微”民生警务平台,彻底整合人口、出入境、交警、治安等68个民生服务系统及APP,市民通过平台可办理123项民生服务,其中有42项足不出户网上就能全部完成,其余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注册用户425万,实名认证用户92.9万人,网上办事率已超过60%,成为全国户政业务“网上办理”种类最全的城市。
同时,还依托“深云平台”推行“云上警政”抓党的建设,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变“大水漫灌”为“实时推送、精细滴灌”,269万人次签阅学习。“线上”打造从110接处警到犯罪分子出所出狱管控的全流程“执法闭环”,将执法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出“网上赛马”,推行“足印档案”管理,评选优秀民警由数据说了算,增强了民警归属感、荣誉感、幸福感;推行“云终端+调研”,民警与局领导直接对话,“两万民警一个群、上下同欲一条心”。深微平台荣获2017年度中国“互联网+政务”优秀案例,“深云平台”被广东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公安部要求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学习借鉴“深圳经验”。(记者 曾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