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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浙江省集中交办上轮巡视发现问题线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省集中交办上轮 巡视发现问题线索记者从7月24日召开的十四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问题线索交办会上获悉,下一步,浙江省纪检
原标题:我省集中交办上轮 巡视发现问题线索

记者从7月24日召开的十四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问题线索交办会上获悉,下一步,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顶风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例,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和处置工作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环节。会上,省委各巡视组向省纪委省监委案管室及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市纪委监委移交了问题线索。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相关单位在接收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办;省委巡视办则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台账,做好后续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对敷衍办理、办理不力、拒不办理的,巡视办将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严肃追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听取有关单位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汇报。

省委高度重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求针对第三轮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打出一套标本兼治的巡视成果运用“组合拳”,通过快查快办、公开曝光,确保省委巡视工作有力度、有声势、有震慑。据了解,十四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共完成对20个地区(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其中包括温州、嘉兴、舟山3个设区市及3个集聚区,6家省直属机关,4家省直属企事业单位,4家高职高专院校。这次移交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涉及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兼职取酬等方面。

为规范和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工作,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近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巡视成果运用的暂行办法》,对巡视反馈、移交、整改、公开、督办等巡视成果运用各环节工作进行规范,对巡视成果谁来运用、如何运用、谁来督查、怎么督查等方面进行明确。下一步,浙江省还将研究出台关于问题线索移交的意见,明确和规范移交事项,完善有序衔接的问题线索交办机制,构建报账、转账、查账、销账的完整链条,形成巡视成果运用的强大合力,真正形成震慑,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责编:王丽玮、翁迪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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