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直通7月26日讯 日前,山东省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要求省级新闻单位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省委要求不积极、不到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闻不问,不担当不作为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这个要求提得非常及时,也将为山东的发展注入更大的动力。
激浊扬清、针砭时弊,舆论监督的作用毋庸赘言,群众对此有深刻的感受。山东正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离不开各方合心合力,而媒体之力就突出体现在舆论监督方面。
比如山东正在全力深化“一次办好”,群众对此寄予厚望,但是也担忧遇到“一次办不好”怎么办。通过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向上级反映固然是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但也未必都能畅通。毕竟,一些部门的“关卡压”“推绕拖”已经是习以为常,积习难改。此时,舆论监督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群众给媒体打个热线电话、发个电子邮件,或者在手机客户端留个言,经由权威媒体采访后把问题公开,由此形成舆论的压力,就是解决问题的动力。
之前常见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闻舆论监督缺乏正确的认识,常常把舆论监督看成“找麻烦”,惯于用“软”的或“硬”的手段限制和阻挠媒体开展正常的舆论监督。所以,有媒体记者在采访时被敷衍搪塞,有媒体记者在采访时遭遇暴力干涉。这种对舆论监督的抗拒态度,也使得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不断弱化,虽然一团和气、一派喜气的报道占据了越来越多的版面和时段,但是民生的痛点、堵点、难点长期得不到解决。
现在省委明确提出,省级新闻单位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落实这个要求,既需要媒体单位发力,也需要被监督单位配合。各地各部门应该明白,新闻舆论监督并不是帮倒忙,而是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抓手,用得好就能推动工作提速提效。
比如济南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时,就是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发现了一些被政府部门忽略的“死角”,不断查缺补漏,最终以优异成绩荣膺桂冠。一些地方和部门必须认识到舆论监督的必要性,习惯和适应舆论监督。否则,越是逃避舆论监督,越是容易成为舆论监督的“靶子”。
当然,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也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通过扎实的工作、负责的报道,不断提高舆论监督水平。
山东不怕自揭其丑,主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本身就是给山东一次正面加分,随着舆论监督报道的不断推出,山东锐意进取的形象将会越来越鲜明。 新闻媒体职业道德和规范——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新闻的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2)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忠于事实,不搞虚假报道,以人民利益为准绳,宣传党的政策,反映群众的心声,克服新闻报道中的客观主义倾向;(3)热情讴歌正义与光明,无情揭露邪恶和黑暗,主持公道,坚持正义,不畏惧任何压力,时刻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4)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拿版面做交易,吃苦耐劳,深入基层,有良好的新闻意识,遵守新闻纪律;(5)热情为广大读者服务,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稿件,甘当无名英雄,同行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6)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加强职业修养,勇于献身新闻事业。
百姓直通——以往每当某个地方发生了粗暴干涉记者采访或暴力殴打记者的恶性事件,一般是由全国记协或地方记协出面,一是谴责干涉采访、殴打记者的不法分子,二是强调要保障记者的采访权。由于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记者的采访权在逐步的得到有效的保护。 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和人员即便不能侵犯记者的采访权,不能成功地干扰、阻碍记者的采访活动,但只要他们能够侵犯记者的报道权,能够成功地干扰、阻碍记者的报道活动,他们就同样能够达到剥夺公众知情权、扼杀媒体舆论监督的目的。一个著名的例子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周围长期有一支"攻关队伍",后者通过各种关系,千方百计阻止相关节目的正常播出,一些节目因此胎死腹中。事实上,由于干扰、阻碍记者采访容易造成直接冲突,甚至酿成恶性人身伤害事件,某些单位和人员吸取了"教训",开始从侵犯记者的采访权转为侵犯记者的报道权。与侵犯记者采访权相比,这类侵犯记者报道权的"攻关活动",一般手段更隐蔽、层次更"高级"、效果更明显。如此情形委实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