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开始实施。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因酒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要逐年下降。哈尔滨等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
综合治理
对扣证等驾驶员重点监控其名下车辆
这三年将保持城市交通秩序高压严管态势,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以城市中心区、核心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闯红灯、套牌假牌、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违法停车、违法变道、不按规定让行及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
健全“交通违法随手拍”及交通违法举报机制,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定期对吸毒人员信息进行查询比对,依法注销其驾驶资质。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推广可查缉多种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移动式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设备,不断扩展非现场执法覆盖面。将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记满12分的驾驶人作为重点对象,将其名下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严查严控无资质驾驶人违法驾车行为。
交通组织
及时发布出行信息,推广新建住宅小区街区制
充分运用“互联网+交通”思维,加强动静态交通诱导与服务,降低路上交通压力。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新媒体渠道,为群众提供实时、准确的导航路况信息和交通管理信息,及时发布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出行提示信息。
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方便群众在线查询和预约停车泊位。加快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为群众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大次干路、支路、街坊路的建设、改造力度。
大力推广新建住宅小区街区制,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不断提高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结合街区建设与修复工程,对周边道路系统进行改造,发挥道路微循环系统作用,科学设计各类交通流的通行和停车空间。
停车供给
加快停车场建设,商贸区、医院等区域优先
在全面普查停车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结构。
不同城市区域采用差别化的停车供给策略,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制定、完善本地化的停车场配建标准,分类确定公建设施的停车配建比例,适当超前配建,缓解停车压力。
加快停车场建设进度,优先以商贸区、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地区为重点,挖掘用地潜力,在内部和周边区域增建停车设施。大力发展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
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以及差异化的停车收费等措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利用率。
公共交通
建成区内500米有站台,新增公交车都是低地板
落实公共交通系统用地和资金保障,加大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实现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提高城市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
对公交车、场站设施实施无障碍改造,哈尔滨市新增公交车辆全部实现低地板化。大力推进城市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信号设置,提高公交发车频次,适当延长运营时间。推广定制客运、社区公交等多元化运输服务形式。及时调整和优化公共交通线网。
哈尔滨市建成城市公交智能化示范工程,至少规划建设1条快速公交通道,公交车进场率达到80%以上,高峰时段平均运营车速大于15公里/小时;其他城市逐步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进场率达到90%以上,高峰时段公交平均运营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
交通文明
建交通文明信用档案,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等挂钩
推进文明交通诚信体系建设。将交通运输行业诚信监管纳入运输行政管理日常工作,建立信用评价与审批事项关联机制,并且作为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
对客运、货运、物流、快递、外卖等重点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和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探索交通违法记录与商业车辆保险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严格保护组织、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依法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及时通过部门网站公布,并及时主动向“信用中国”“信用交通”“122交通网”“信用黑龙江”网站推送。(董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