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笔者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根据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广东省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情况的报告披露,广东省将组织对省、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逐一调查,力争年底前摸清总体规划编制及勘界立标等情况,下半年还将组织开展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大检查。
广东省早在1956年就率先建立全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380个,是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最多的省份,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63个;陆地管护总面积133.71万公顷,约占全省陆地国土面积的7.42%,海洋管护面积36.68万公顷。
近年来,广东省持续加大投入支持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从2012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2643万元,2018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省财政平均补偿标准达到32元/亩,2018—2020年将按每年4元/亩的幅度提高补偿标准。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透露,已经逐个落实整改并开展生态修复。其中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停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关闭乳源避暑林庄温泉大饭店及配套旅游设施。16宗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矿业权被全部注销或退出自然保护区,采矿场已开展生态修复,提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报告透露,广东省将组织对省、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逐一调查,力争今年年底前摸清总体规划编制及勘界立标等情况。今年下半年广东省还将组织开展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大检查,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立、确界立标以及自然保护地本底等情况。
在生态公益林补偿方面,2018—2020年广东省将实施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机制,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列入特殊区域,给予更高的补偿标准,并逐年扩大特殊区域与一般区域补偿标准差距,力争到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60元左右,以后再评估确定补偿标准调整的合理增幅。
此外,广东省还将开展自然保护地立法前期研究,力争率先出台《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条例》,规范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记者/骆骁骅 实习生/宫旭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