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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今夏快递员高温补贴发放有改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今夏快递员高温补贴发放有改善东方网8月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随着“城市超人”、免费冰柜等行动在申城街头巷尾打

原标题:今夏快递员高温补贴发放有改善

东方网8月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随着“城市超人”、免费冰柜等行动在申城街头巷尾打响,对一线快递职工高温天里的关怀受关注。劳动报记者注意到,在保障快递员权益、改善工作环境方面,以往因加盟制被指管理松散的“通达系”,正在积极推动总部效应,以评选示范网点等方式规范加盟商依规发放高温补贴。然而,经过调查,今年夏天申城快递业落实高温补贴总体仍不到位,特别是地理位置较偏僻的网点,多数职工并没有领到属于他们的高温补贴。

市区部分网点有改善快递员:第一次拿到补贴

在结束一上午的派件任务后,汗流浃背的快递员小王走进了静安闸北火车站的一家圆通快递加盟网点,每天中午和傍晚,这里都会给网点快递员供应绿豆汤和西瓜。圆通总部还将这一网点排成视频在内网做表彰。知道记者的来意,小王从食物供应窗口,接过一碗绿豆汤后说道:“我们这个网点大概有20多个人吧,每人每月200元,连续发放3个月。”得知很多快递员没有高温津贴时,他笑着说“我很幸运”。

今年同样感到“幸运”的,还有在圆通静安一分公司做快递员的孙群,他向记者透露,作为已经在公司做了三年的老员工,从上个月开始,老板给他定了每月100元的高温费,包含在工资里一起发。当被问及是否知道高温补贴的规定金额是200元,孙群回答,“政府规定高温费应该发多少我不清楚,但我做了三年了,今年第一年老板发高温费已经不错了。”同样,普陀区曹杨的一家韵达网点,负责人徐老板也在今年给快递员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高温费。他告诉记者,今年公司总部包括快递联盟等组织,都发起了一系列对一线快递员的关怀行动,自己也想做个表率。“往年都是会备些盐汽水、冷饮之类的放在网点里。今年这些都还是会有,再另外给他们每人每月50元。”徐老板坦言,网点属于承包,自负盈亏,这已经是他力所能及的了。

新桥等片区大部分快递高温费“蒸发”

在各方的努力下,今年夏天快递员高温费情况显然有了小小的进步。然而,对于上海人社部门规定的200元高温补贴金额,快递公司的发放标准显得较为“随性”。根据上海人社局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此外,和整个申城十几万快递员的基数相比,能够拿到高温费的人数比例仍然不高。

中通快递员小谢入行已经三年,对松江新桥一带的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了如指掌,他在得知记者正在调查今年夏天快递员是否拿到高温补贴时,给了记者一个问号的表情。“高温补贴跟快递员有关系吗?我做了几年了,公司只有防暑药品,其他的都没有。”在小谢的帮助下,记者在松江新桥快递员微信群里做了个小范围调查,结果显示,分别来自中通、申通、韵达、天天等十几个不同网点的快递员反应,没有收到过高温补贴。按照每个网点10名快递员测算,记者粗略估算了一下,百余名快递员的高温费集体“蒸发”。

除了一名顺丰快递小哥表示自己每年都有200元的高温费外,来自加盟系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均表示没有领到过高温费。在调查中,记者注意到,大部分快递员反应网点是以毛巾、帽子、防暑药、饮料等物品代替了高温费。

有快递员私信告诉记者,因为夏天工作量大,所以按照计件标准折算工钱的他们收入也的确有所增加,所以,在高温费这件事情上,老板不提,他们也从来没有过问。还有一种情况是,快递行业流动性较大,夏天也会招些打零工的,老板估计时间短没法算。

国家邮政局:督促企业做好高温关怀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2012年6月实施以来,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温津贴标准,但是执行情况却参差不齐,特别是快递员、外卖员等工种,由于行业发展速度快、企业经营模式复杂、人员流动性大,落实起来更是困难重重。

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行业管理部门,邮政局一直很重视快递员权益保护。在国家邮政局提出的2018年邮政业更贴近民生七件实事中,专门有一件就是“加强快递员(投递员)权益保护”。该负责人透露,今年夏天,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已经走访了部分一线从业人员,并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高温期间员工防暑应对工作。

记者获悉,在今年入夏之初,包括圆通、韵达、百世汇通在内的“通达系”总部已召集各地加盟商开过动员大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加盟商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做好快递员关怀工作。

劳动法专家周斌指出,在维权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形成劳务关系的快递员自身应具备维权意识,而不应该以怕麻烦、怕丢饭碗等原因放弃维权,这样一来将不利于改善快递行业规范用人。事实上,高温津贴,不是福利,而是应得的报酬权益,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情况,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责编:陈晨、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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