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行政案件1万余宗创历史新高、市属机关被告案件占比超七成、行政机关败诉率近三年逐年下降……8月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盐田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指2017年6月—2018年5月)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是当事人针对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救济渠道。2015年,深圳推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重要改革措施,由盐田法院对基层法院的行政案件进行集中管辖。
案件类型更多元 “告官不见官”现象改善
2017年度,深圳两级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创历史新高,共10135宗(其中旧存1517宗,新收8618宗),同比增长12.6%,其中一审案件4536宗,二审案件1518宗,非诉执行案件4006宗,国家赔偿案件75宗。与2016年相比,一审增长19.4%,二审增长9.4%,行政非诉执行增长7.5%。
2017年度,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8747宗,同比增长18.6%,其中一审3570宗,二审1121宗,行政非诉执行4004宗,国家赔偿52宗。其中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生效案件为2932宗。
在案件类型方面,2017年度行政案件除了以市场监管、公安、规划国土、住房建设等部门为被告的传统类型外,还出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考试院等为被告的案件,如深圳中院审结了深圳首宗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此外,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还出现了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案件、行政协议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新类型案件,例如盐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福田区检察院诉深圳城管局不履行生态线内用地监管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现象进一步改善,2017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206人次,相较2016年的139人次增长48.2%。
市场监管等四部门被诉案件占近七成
《报告》指出,行政机关败诉率近三年逐年下降,2017年度行政机关败诉189宗,败诉率为6.4%。
“行政机关败诉率为6.4%,并不意味着其他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都是合法的”,深圳中院行政庭庭长杨克成介绍,生效案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件1109宗,行政机关实际胜诉率37.8%;此外,法院并没有对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案件的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这类案件有663宗,占全部生效案件的22.6%;还有相当比重的行政案件,原告通过诉讼程序达到了诉讼目的后申请撤诉,以和解撤诉结案,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未作出结论。生效案件中原告撤诉案件927宗,占全部生效案件数的31.6%。
《报告》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仍存不足,事实认定不准确成为主要原因,占全部败诉案件的63.5%。
比如赵某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被告以原告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为由,扣押了原告的电动自行车。法院认定证据并不能证明涉案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亦不能证明原告驾驶该车辆上道行驶,故撤销强制措施并判决被告进行赔偿。
《报告》建议,行政部门自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准确适用法律,不得随意缩减公民权利或者课以法外义务,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规范日常执法与应诉,提升法治形象。
哪些政府部门容易成为被告?《报告》指出,2017年度,行政案件涉及大部分行政管理领域及机关,两级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438宗中,市属机关被诉案件超七成。从部门来看,被诉行政机关相对集中,市场监管、人力资源、规划国土、公安机关四部门被诉案件占全部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68.3%,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据悉,位于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八楼的“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有望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实现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与就近审理功能互补。
南方日报记者 陈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