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决定公开出让城区8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7幅住宅用地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商服用地以招标方式出让。本次出让的7幅住宅用地涉及白马路沿线旧改、清富棚改、排尾红星旧改。
白马路沿线以西地块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宗地2018-28号是鼓楼区白马路沿线以西、柳河路以南的旧改地块出让地(一),面积13884平方米(合20.8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6.87亿元。
宗地2018-29号是仓山区三江路东侧的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出让地块D,面积17230平方米(合25.85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起始价3.05亿元。
宗地2018-30号是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出让地块E,面积10782平方米(合16.1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2.42亿元。
排尾红星及周边涉及三幅地块
宗地2018-31号是台江区排尾路北侧的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一,面积78383平方米(合117.5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26.61亿元。
宗地2018-32号是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选址面积131714平方米(合197.57亩),出让面积127479平方米(合191.22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41.82亿元。
宗地2018-33号是排尾红星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选址面积118667平方米(178亩),出让面积106283平方米(合159.42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办公)用地,起始价43.16亿元。
宗地2018-34号是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南侧、福厦高速连接线北侧的樟岚村片区出让地块五,选址面积143460平方米(合214.74亩),出让面积128336平方米(合192.5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起始价24.73亿元。
宗地2018-28、29、30、31、32、33、34号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定于8月30日上午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宗地2018-28号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10075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18-31、32、33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76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且项目户型应根据对接安置房源户型确定,可销售部分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号确定。
此外,宗地2018-29、30、34号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开工。
光禄坊原高院地块属三坊七巷街区保护范围
宗地2018-35号是鼓楼区光禄坊南侧和北侧的原高院地块、AB地块,用途为商服(住宿餐饮、商业)用地,起始价4.17亿元。原高院地块面积13452平方米(合20.18亩),建筑高度最上层檐口高度不超过7米,屋脊总高不超过9米;地下二层为社会公共停车场,设置不少于80个车位,对外开放使用。AB地块面积2969平方米(合4.45亩)。
该宗地建设方案必须符合《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要求。住宿餐饮用地部分建筑投资强度不低于20000元/平方米(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该宗地采用招标方式出让。9月3日上午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投标。(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