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本报北京8月8日电 (记者李丽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中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作适当调整后,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的关税。
根据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对征税商品清单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商品范围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为准。
其他事项仍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09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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