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实践中探索出了数据脱敏交易的路子。但在执行总裁王叁寿的眼中,这些探索“是一套自己的数据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交易所的会员。”从行业的发展来看,数据黑市、滥用数据现象严重,对数据供需双方的认证和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这些问题的解决已经迫在眉睫。
从事数据交易的业内人士感到焦虑,普通公众就更困惑。海量信息中的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安全风险有没有监测预警?
这些问题即将在贵阳找到解决方案——《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即将由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不久之后,这部聚焦大数据发展应用中安全保护、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活动的地方法规将正式实施。
《条例》对立法目的、大数据安全及数据概念、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安全保障、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范。
特别是对公众关心的数据泄露和被窃取、篡改等内容,《条例》专门对安全责任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原则、落实大数据安全保护责任,采取数据分类、备份和加密措施,增强大数据系统安全功能配置,存储和销毁数据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为了解决大数据安全的举报难、投诉难、立案难的问题,《条例》在规定“市人民政府设立统一的大数据安全监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公安机关负责大数据安全投诉举报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此外,对于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安全责任单位,拒不改正或导致危害大数据安全等后果的,将处以罚款。
“《条例》从更加整体的层面来规范数据流通的安全性、规范性,将有效遏制数据黑市的发生,也会为正规、合法的数据交易平台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王叁寿认为。
探索大数据立法,这并不是贵阳市的第一次尝试。
《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关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地方性法规,对政府数据的共享开放明确定义、责任和原则,让数据真正“解放”、释放价值。
数据实现了深度关联开放。确保数据安全,成为贯穿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全过程的前提。
2016年11月,贵阳市启动《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的调研起草。2018年6月5日,贵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不仅经过了多次的审议、修改,贵阳市还在起草和修改阶段多次调研,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行业人士的意见,在今年的数博会期间还召开了大数据安全地方立法高层咨询论证会,广泛听取参会嘉宾的意见。
“仅《条例》一审后的修改调研阶段,我们就梳理出了14个具体调研问题,确定了10个重点修改方面。”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调研和论证是立法的基石,要确保一部新的立法能够“立得住、行得通、接地气、真管用”,这个基础一定要打牢打好。
“没有上位法、没有相关参考,在大数据安全领域的立法上,《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不仅第一个‘吃螃蟹’,更为今后的相关立法和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实践。”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给出了这样的评价。(王鲁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