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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 酒店网约车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 酒店网约车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为确保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价格基本稳定,维护良好的

原标题: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 酒店网约车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为确保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价格基本稳定,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口博览会期间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2018年 10月 26日至 11月 14日期间,对全市酒店旅馆、网约出租汽车及部分区域公共停车场(库)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通告》规定,全市所有具有住宿企业经营许可的酒店旅馆及其客房销售企业,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各类客房实际交易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不得高于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该酒店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客房的最高交易价格。新开业的酒店旅馆,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档次酒店旅馆客房价格确定各类客房最高销售价格,并向所在行政区旅游主管部门申报,其实际交易价格不得高于相关部门核准的价格。

已在沪运营的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的各类车型运价,不得高于《通告》施行前一日实际执行运价,同时不得新增其它收费项目。新投入运营的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的各类车型运价,不得高于已运营平台在《通告》施行前一日相同或相似车型的最高运价。

此外,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周边 6个区(青浦、闵行、长宁、嘉定、普陀、松江),在《通告》施行前已对外经营且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机动车停放收费不得高于《通告》施行前经营者办理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备案时报送的收费标准。《通告》开始施行后,首次办理经营备案且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同等场(库)政府指导价上限。

《通告》强调,各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好明码标价。市、区有关部门要抓紧开展酒店、交通等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和“12358”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价格举报系统(http://12358.ndrc.gov.cn)等途径进行监督举报。

(责编:陈晨、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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