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一词从没有像这段时间一样,在执行法官的心中和行动上深深镌刻。
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保障胜诉者权益。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郑重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基层法院如何在最后的冲刺阶段,穷尽执行措施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答案或许可以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日常工作中的几组镜头里找到。
镜头一 私人手机变身“催债机”
“叮”,晚上9点,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宣华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宣华从堆满案卷的办工桌上抬起头来,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是一位当事人发来的──“宣法官,谢谢您,他终于把钱还给我了。”
宣华在执行法官岗位上已经工作多年,经手的大部分案件涉及民事债务纠纷,催被执行人还钱,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成为她日常工作的重要一项。
于是,宣华主动加了数十位当事人的微信。每当约定期限临近时,提醒被执行人“如不按约定期限偿还债款,法院将实施强制措施”。宣华开玩笑说,自己的手机就是一部“催债机”。
一边慢慢滑动手机上的信息,宣华一边介绍起每个案件的详细情况。说起这段日子最“穷尽”措施的一起案件,是前不久,一名被执行人的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申请人因病生活十分困难,急需这笔钱款。宣华放弃休息时间,翻阅大量材料,查询各个单位信息,终于在工商信息里,发现被执行人将名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成了其表妹的名字,最后成功帮申请人“讨回”钱款。
镜头二 几经突破啃下复杂“骨头案”
清晨5点,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郭靖与同事又一次前往某居住区,守在一名被执行人房屋附近,等待对方的出现……
这是一起极其复杂的执行案件。2016年,某科技公司(被执行人)和王某(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定于2016年6月30日还清债务。案外人某汽车公司用其名下的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担保,但到期仍然没有还债,法院查封了这块地的底档。
2017年11月,申请人再次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当天还1500万元,2018年2月还1450万元,5月还1550万元。申请人得到第一笔款后,同意解除那块地底档的查封,但是要求不能转让使用权,不能为其他债务做担保。
到了2018年2月,被执行人仍没有按约定还款。郭靖与同事穷尽所有方式,也没能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那么,担保人是否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经过几番“论证”,最后,决定追加担保人为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
没想到,“新被执行人”却拒不配合,不履行还款义务,郭靖与同事多次到被执行人家附近“蹲守”,都未等到对方出现。
案件再次难以执行,郭靖与同事没有放弃,努力寻找下一个“突破口”。终于,发现“新被执行人”即某汽车公司又拿这块土地为其他公司做担保,恶意设立抵押权。且公司主要负责人孙某在没有通知申请人的情况下,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与他人恶意串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孙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有法可依、有理有据的情况下,郭靖将孙某的案件移交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孙某采取拘留措施,孙某最终如期偿还了债务。
镜头三 周末奔赴各区补齐280个被执行人材料
周六上午8点,河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董巍手拿一沓儿厚厚的表单,召集执行局、民三庭、法警队全体干警集合执行任务。
这份涉及280个查人事项的表单上,标明了被执行人的姓名、地址,涉及案件名称和案号,是不久前执行局连日加班集中筛查终本案卷最终整理出来的。
这次,河北区法院需要为这280个被执行人补齐限制高消费、查找财产等相关材料,以确保终本案卷的规范性。他们决定利用周末时间将这些事项集中完成、一网打尽。
排列地址、划分区域,执行人员被划分为11个组,每个组集中负责一个片区,赶赴我市各区开展工作。
然而,许多地址虽然存在,但房屋已经拆迁,被执行人早已不知去向,执行干警冒着炎炎烈日,走访邻居、基层组织等认真核实情况,对于确实无法找到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及时做好追记;对于房屋依然存在,但被执行人不在家的情况,执行干警当场做好传票,贴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并拍照予以佐证;对于能够找到的被执行人,则做好传票的送达和笔录记录……
每一组的事项少则十几项,多则三十几项,但看似杂乱无章的地址,在他们脑海里似乎已形成了一个合理路线,他们逐一击破目标,不走重复、冤枉路,整个集中查找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周日下午2点,11个组“会师”河北区法院,圆满完成了280个事项的补齐工作。
执行之难,难在财产线索可查不可控;执行之苦,苦在辗转奔忙却面临无功而返。不过,再难再苦,都无法阻挡执行法官坚毅冲刺的脚步──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拔寨阶段,我市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奇招频出,穷尽一切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
因为他们深知,只有当法院的一纸判决能够真正兑现,司法的公信力才能在百姓心中牢牢树立。(记者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