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2018年度《中国大数据发展指数报告》。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指数。
8月24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在首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上发布了2018年度《中国大数据发展指数报告》,涵盖31个省、市、自治区。
《报告》显示,陕西大数据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12,在大数据产业和大数据应用这两个分项指标上,分列全国第14和全国第16;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指数位居全国第10。
大数据产业发展差距明显 北上广领跑
据了解,《中国大数据发展指数报告(2018年)》是我国第一个年度大数据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报告》以评估全国大数据发展水平为主线,聚焦大数据发展潜力、大数据产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及数据资源开发共享等5个层面,通过指标体系测算发展指数。
《报告》显示,全国大数据发展逐步形成了以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引领,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四个集聚区域发展的格局。
《报告》显示,广东大数据发展指数为74.51,位列第一;北京紧随其后,指数为73.75;上海第三,指数为61.03。“排在后面的可能仅仅不到20,应该讲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差距非常明显。”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卢山认为,各地区发展基础和起步时间不同,全国各省市大数据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性。
陕西大数据产业指数排名全国第14 专家建议在这些方面加把劲
《报告》显示,陕西在大数据产业和大数据应用这两个分项指标上,分列全国第14和全国第16,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指数位居全国第10。
“大数据的发展是不是一定和经济发展成正比,是不是一定的经济发展了我们才来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或者反过来一个问题,西部发展地区有没有可能着力优先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这些产业?”在卢山看来,贵州、重庆的数据表明,在西部这些地区同样有可能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的发展对传统产业赋能。
“其他地方的产业机会在哪里?我认为在于应用环节。”卢山说,所有的产业发展都是为了解决应用的问题,离开应用的产业不可能得到持续发展,大数据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下,需求各不相同,包括政务大数据应用、工业大数据应用等。(记者 鄢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