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福州市已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小区划定工作,完成国家级普查培训。市普查办于8月17日提前启动入户调查工作。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由国务院牵头实施的一项国情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7年开始至2019年结束,普查分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2017年是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是全面普查阶段,包括开展普查培训、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启动数据审核与汇总、质量核查等工作;2019年是总结发布阶段。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发出了《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生态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涉及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以及本次普查方案的规定和要求,配合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污染源普查表。届时,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将佩戴证件,执行普查任务。同时,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将严格遵守《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守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安排,福州市于8月至11月开展入户调查。晋安区、马尾区召集重点企业进行了预填报动员培训会,台江区、仓山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罗源县督促指导辖区内有代表性的企业试填普查表格。福州市环保部门不仅提前分析预测工作需求,还充分挖掘乡镇街道干部、环保网格员熟悉当地民情的优势,合理充实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数量,为普查员全部配备了手持移动终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