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13岁女孩惨遭8人近3小时折磨,殴打、剪头、拍裸照…背后原因令人深思!
七台河市13岁女孩遥遥,最近遭遇了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照片里的她面部红肿出血,身上有多处淤青,而这一切,竟是被多名和她年龄相仿的孩子们殴打造成的。
前几天晚上7点多,遥遥给爷爷赵云波打电话,说自己被人打了,让爷爷去接她。电话里,遥遥的声音十分焦急,赵云波没敢耽搁,急忙下楼开车赶到了遥遥所说的地方。
遥遥的爷爷 赵云波:上车后她就说爷爷我让人打了,我说打就打呗,小孩打仗没有不打的,后来说头发给我剪了,衣服给我扒了,又给我拍的照片。
回到家后,经过赵云波老伴的检查,发现遥遥不仅面部红肿,身上也都是伤痕。将遥遥送往医院后,赵云波给远在上海的儿子打了电话。被打后的遥遥情绪波动非常大,直到父亲赵志鹏回来后才有所好转,并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父亲。
遥遥父亲 赵志鹏:出去玩的路上就碰见了这几个小女生,这几个小女生打了我女儿几巴掌,然后让我女儿跟她们走。
由于害怕再被对方打,遥遥跟着几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生来到了一处居民楼。刚一开门,一个女生就拽着遥遥的头发进屋对其进行殴打,打完之后还把手机抢去,让遥遥管家里要钱。遥遥的父亲说当天收到了女儿的短信,但是因为女儿总是没事就要钱,当天就没有给她。
在向遥遥要钱的过程中,从屋外又进来了两名男生,据遥遥说,对方听说父亲没有给她钱后,就让遥遥把衣服脱了,给遥遥拍了裸照,并让遥遥开学交200块钱保护费。
遥遥说,带头欺凌她的是12岁的女孩楠楠,和她在同一所中学,而其余的参与者她大部分都不认识。事发后,一家人来到七台河市茄子河派出所报了警。
赵志鹏说,事发第二天,民警陆续找到了五名涉事人员,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由于涉事人员未成年所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但对于这个结果赵志鹏并不满意。他质疑,女儿被欺凌近3个小时,是否构成非法拘禁与寻衅滋事罪,同时孩子的手机被对方抢走,是否构成抢劫罪名。
对于此事负责该案件的法制科科长吕英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而在这起欺凌事件中,参与者一共8名孩子,其中只有一人年满16周岁。
吕英说,从目前的案件笔录、证据来看,参与欺凌的孩子符合行政处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同时已满16周岁,第一次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对于赵志鹏所说,在这起事件中是否构成抢劫罪,吕英也给予了回答。
七台河市茄子河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 吕英:通过我们目前侦查取证的情况看,嫌疑人非法占有的,还有当场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这种客观行为,这两方面的证据现在还不充分,达不到立抢劫案件的证据要求,如果不构成抢劫,我们就考虑年满16周岁的人,他的行为到底够不够成犯罪的问题了。
在这起欺凌事件中,涉事双方都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他们绝大多数生活在单亲家庭,他们的父母离异或是常年在外打工,孩子们缺少了家人的关心和管教,所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家长须知:家长要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好的榜样。与子女多沟通,多关注孩子的内心感受。作为单亲家庭的孩子或留守儿童,家长应给予其安全感和家庭归宿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