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力整改 湖南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湖南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问题整改,明确由省财政厅牵头,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7月20日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省委、省政府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省领导联点督导债务风险较高地区,省政府集中约谈债务风险较高市县的党政负责人,高位推动问题整改。
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出台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实施“停、缓、调、撤”措施,压减政府举债建设项目,坚决遏制政府性债务增长势头;在全国率先实施PPP与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坚决制止市县通过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违规变相举债;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行为,全面清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项目,督促市县进行彻底整改;指导市县通过开源节流、盘活闲置资产、压缩政府公用经费等方式偿还存量债务。
摸清债务底数。从7月底开始,省财政厅组织对全省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债务数据进行统计和调查,对全省债务情况进行再摸底、再核实。推进债务置换。8月14日,全省2014年甄别锁定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全面完成,按照置换债券平均利率3.3%估算,每年可以节约利息支出200多亿元。
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省里加大督查督导和问责追究力度,开展风险预警,完善考核体系,对违规举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牢牢守住隐性债务总量不增长、借新还息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的防控底线。(记者 张尚武)
(责编:邢佳、曾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