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记者 王晓光 摄
昨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凤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毛某等26名被告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涉案范围广、社会影响大,预计开庭审理的时间将长达6天。
2017年1月16日,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高王寺村二组一村民在自家地里转悠时,突然掉进了一个洞里。因为他家的地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秦雍城遗址保护区范围内,且以前并没有在自家地里打过井,村民怀疑自己不慎掉进的洞是盗墓贼留下的盗洞,随即报告给文物部门。经文物部门勘查,确定这里确是一处盗洞,随即向凤翔警方报案。
公安机关派出的侦查和技术人员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进行现场勘查和走访,确定盗洞深1.5米左右,直径约50厘米。随后,民警又在周围二十亩地的范围内相继发现了10个盗洞。鉴于案情重大,陕西省公安厅部署宝鸡市、凤翔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1·16”专案组开展侦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直接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工作。
经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查明了7个团伙4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掌握了各团伙的组织架构和活动规律。当年5月17日,专案组对确定的31名抓捕对象进行集中抓捕,追缴涉案文物141件,扣押作案工具300余件。此后,专案组根据审讯情况继续深挖,又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昨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马俊华在庭审间隙接受采访时说,按照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标准,检察机关经过严格审查,最终于去年12月,对这起系列案件中的2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审查期间,检察机关曾两次要求公安机关对相关细节进行补充侦查。
记者在起诉书上看到,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毛某等26人于2015年至2017年3月间,在宝鸡市高新区、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等地疯狂作案17起,作案地点位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秦雍城遗址保护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春秋时期古文化遗址保护区、唐代古墓葬、明代古墓葬,盗得灰陶盆一个,春秋时期一般文物铜铃一个,明代一般文物黑釉碗、黑釉大口罐、黑釉双系罐各一个,圆形陶罐一个、圆形陶鼎一个(文物未追回),破损铜镜一个,动物形陶器一个、人形陶器一个及破碎陶片若干,唐代粉彩马、粉彩骆驼各一只,汉代一般文物铜格铁剑、酱釉陶钵各一个、铜钱若干。
被告人毛某等26人的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四条,公诉机关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此案是宝鸡地区近年来罕见的特大系列盗墓案。案件审判长、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罗莉萍说:“我们将依法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让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审判。”(记者 王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