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首次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9月4日,记者从浙江省安委会获悉,9月份浙江省将对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丽水6个市进行安全生产巡查,这是浙江省首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今年,省安委会制定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制度》),并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在浙江省首次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本次巡查旨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从源头上、根本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内容。检查各地区2016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制度》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着重检查以下内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处罚问责情况;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省安委会表示,本次安全生产巡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座谈交流、受理信访、督导检查、抽查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
(责编:王丽玮、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