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省118个农业县(市、区)组织实施,覆盖全部62个贫困县,培训任务重点向10个深度贫困县倾斜
近日,河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四个计划,分层分类抓培育、建队伍,全省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4253人,着力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省118个农业县(市、区)组织实施,覆盖全部62个贫困县,培训任务重点向10个深度贫困县倾斜,继续在环京津28个贫困县实施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行动。
方案要求,各类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推荐可采用个人申请,农业企业、培训机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等方式。优先将“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有培训需求的用户列为培育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为培育对象。现代青年农场主以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和退伍军人等为培养对象。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至55周岁,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培育对象。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以贫困村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含仍在享受扶贫政策的农户)为培训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记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