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印发实施首个河长制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规划
9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第一个河长制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规划——《氵舞阳河河长制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规划》于近期印发实施。
《规划》突出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河长制工作要求、流域水环境保护,提出强化水污染防治、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加强生态红线管控、严格产业环保准入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呈现三大亮点——
建立产业空间和产业类别准入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开发房地产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进行开山、采石等活动。在流域各控制单元内,禁止新建涉重金属行业等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高环境风险以及重金属污染的项目,限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畜禽限养区)、投饵网箱养殖、水电开发等产业项目。
科学确定流域内各水电站生态下放流量。以保障生态用水需求为基础,根据流域河湖生态功能、岸线植被及水文特征,结合氵舞阳河流域水资源开发规划和水生生物组成、生活习性及环境特点,综合确定六个控制单元的河流最小生态流量不低于坝址多年平均流量的20%,汛期生态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30%等流量指标,以此确定流域内已建16座水电站的生态下放流量。
探索提出生态补偿思路。按照“保护者受益、利用者补偿、污染者受罚”的原则,在流域上游、中游、下游三个市州之间探索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
此外,我省将建立以省级河长牵头,市(州)、县、乡、村级河长分级负责,逐级抓好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统筹抓好《规划》实施。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规划》的项目尽快建成见效。
据了解,2009年贵州省就在三岔河流域实施了环境保护河长制,2012年环境保护河长制在全省八大水系推广实施,2017年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截至目前,全省4697条河流共设五级河长22755名,实现了全省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河长制全覆盖。(实习记者 冉婷林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