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贫困县大搞政绩工程负债336%,考虑过贫困户感受吗?
不把钱用在扶贫上,反倒举债搞形象功成、政绩工程?
文| 陈家沛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国务院扶贫办就违反约束机制、搞形象工程等几方面问题,约谈8个县(市)主要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责令认真整改。其中,湖南省汝城县存在的主要问题广受关注:违反贫困县约束机制,长期大规模举债搞政绩工程,2017年底负债率达到336%。
“贫困县”、“政绩工程”、“负债率336%”,这几个关键词叠合,颇具舆论冲击力。
对地方来说,负债本身不是什么问题: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为谋求发展,利用杠杆实现“没钱也能办事”也是常规做法。但举债并非吃“免费的午餐”,必须被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
近年来,国家层面对地方无序举债问题十分重视。国务院于2016年推出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调“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政策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外,视债务风险等级,本级政府其他财政支出应保持‘零增长’或者大力压减。”据财政部透露,截至2017年底,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负债率为36.2%,远低于国际警戒线的60%。
可汝城县负债比例如此之高,实在是让人瞠目。而从国务院扶贫办披露的情况看,当地举债的很多资金,是用来搞政绩工程,这更令人遗憾。
▲政绩工程被明令禁止。
对贫困县而言,资金瓶颈往往是普遍难题,这对资金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政府举债,具有地方资本性公共品的融资特点,通常是应初始投资规模大的地方公共工程建设之需。作为贫困县,囿于资金紧张,更要把钱用在刀刃上,最好能带动当地脱贫。
可汝城县的举债非但“超速”,还大量用于被中央三令五申坚决杜绝的政绩工程上,在很多地方出台违法违规举债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办法、政绩工程被明令禁止的背景下,可谓错上加错。不只当地政府,那些为其任性举债大开方便之门的金融机构风控意识阙如,也值得寻思。
大量举债用在政绩工程上,汝城有关方面挨批不冤。也希望更多地方汲取教训、引以为鉴。
□ 陈家沛(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