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制定出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给“奇葩证明”戴上“金箍圈”。新规实施后,群众办事是否方便?给民警工作带来哪些改变?日前,记者走进接警量较大的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开发分局南海路派出所探访新规带来的变化。
首接负责制亮相 实现全程盯办
“我是外地来新区旅游的,身份证丢了,没办法住酒店,想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日前,记者在公安开发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见到了一位匆匆而来的李先生。了解到李先生的情况后,按照新规中的首接负责制要求,李秀丽警官成为了李先生的首接责任人,负责对其办理事项进行全程盯办。由于派出所无法开具个人身份证明,只能开具派出所和旅馆留存的《旅客住宿登记临时证明》,因此,在耐心向李先生解释后,李秀丽通过李先生提供的身份证号,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当场办理了《旅客住宿登记临时证明》,拿着这张证明后的李先生就能入住宾馆了。
明确开证范围 群众“少跑路”
“经常有母女或者父子来找我们开具亲子证明。”李秀丽说,有些权限派出所确实没有,对于办理这样的“奇葩证明”,民警一般会耐心解释,在能力范围内帮助群众。“还有一些市民来开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但这也是有限制的。”李秀丽表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只限于针对升学、服兵役以及就业等情况。其实2017年本市就已经印发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操作规范,明确了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的证明,此后接到群众来办理“奇葩证明”的情况就逐渐少了。李秀丽表示,接待“奇葩证明”时民警需要挨个解释说明情况,这可能就耽误为其他市民办理正常证明的时间。因此对于不能办理的证明做出明确规定后,也节省了派出所内勤民警的大量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其实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可以证明的东西,还非要来派出所打证明!”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一些银行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会要求他去派出所打个人身份证明。其实一些证明很“奇葩”,但对方要求办理,他也很无奈。“现在新规定明确了范围,而且我们也能先打电话咨询,不用白跑了。”吴先生表示,“五个一律”规定实施后,群众办理相关证明更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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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可办证明类别
据公安开发分局南海路派出所政委宋辉介绍,目前派出所可以办理的证明有以下几类:
(一)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二)注销户口证明。
(三)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四)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五)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六)非正常死亡证明。
(七)临时身份证明。对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且急需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以及入住旅馆、参加相关国家考试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仅用于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以及入住旅馆、参加考试。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记者 田敏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