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政府评估合肥再夺中部城市第一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合肥市政府评估总分729.34分,高出全国平均分75分,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排名第1位、省会城市第7位,在全国百座大城市中排名第12位,这是法治政府评估6年来,合肥市再次在中部32个城市稳居第1位。
合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并非偶然。近年来,我市面对新目标、新任务、新挑战、新机遇,找准定位、开拓创新、务实苦干,主动扛起建设法治政府大旗,勇于担当推进依法行政之责,政府法治工作亮点频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丰硕,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全覆盖
为切实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合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把合法性审查确定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配套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征询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14个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2+14”科学决策机制。
为筑牢“防火墙”,我市全面落实两级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要求文件起草单位在集体审议前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在提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时,必须附有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查意见,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两级审查、双重把关。并不断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立法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
为实现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基层行政机关全面覆盖,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对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统一部署、系统推进,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建立合法性审查等系列制度,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均建立本地、本部门合法性审查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流程。截至去年11月,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均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合法性审查制度市、县、乡镇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覆盖。
乡镇行政执法“看得见管得着”
2017年年底,经省政府批准,我市在全省率先试点,选择在肥西县花岗镇和长丰县下塘镇两个经济发达镇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实施综合执法,有效解决了乡镇执法中普遍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打开了乡镇行政执法全新局面。
按照“有限授权”,秉持“管理急需、适度超前、难度适中、能够承接”的原则,肥西县、长丰县将县直部门城市管理、安监、农业、水务、环保、人社、文广等七个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给乡镇行使,并实施动态调整。通过科学合理厘定授权范围,确保乡镇在工作实际中和能力范围内能够承接得住、实施得好。两个试点镇新设综合行政执法局,代表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改革后,镇行政处罚权由“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行使,有效解决“权在县里、责在镇里”的不合理现象,实现权责一致,扩大了基层自主权。以长丰县下塘镇为例,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该镇已自主开展黑诊所整治、劳动监察、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等多个专项工作,执法针对性、时效性更强。
设立基层行政复议受理点让“民告官”少跑腿
最近几年,市民对于行政执法有意见、有纠纷时,往往更倾向于申请行政复议。仅2017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08件,同期全市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为1224件,复议案件高出15%。相比行政诉讼来说,行政复议最明显的优势是“省时”。“法院一审审理期限是6个月,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限是60天,而且不需要开庭,以书面审理为原则。”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和法院两审终审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审理。
为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去年9月,我市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建设工作全面启动,肥东县长临河镇、瑶海区方庙街道、高新区长宁社区等38个受理点被确认为我市首批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基层受理点通过进行法律宣传和涉法咨询服务、接收并初审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材料、积极参与并协助化解行政争议,将大量行政纠纷纳入法定救济途径,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复议受理点每天都有人值班,依法对申请行政复议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案件受理范围的,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给复议机关,由复议机关依法审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 赵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