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计划8月底前就完成的引水工程为什么进展缓慢?请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10月17日下午,马龙星等3位东阳市人大代表行使“约见权”,将市水务局、南马镇政府的“一把手”约到大源引水工程建设现场,就当地居民关心的用水问题发问,要求当面给予答复。
作为省级中心镇,南马镇用水紧缺问题由来已久。大源引水工程建成后,每年约可为南马镇新增600万吨供水。
“大源引水工程今年5月开工建设,全长8.4公里,目前已经完成7.1公里。由于工程有7处穿过溪底,施工难度大,另外涉及10个自然村土地、田地的补偿,处理情况复杂,拖延了工期……”工程相关负责人细致地向人大代表反馈。东阳市水务局局长楼杰华当场承诺,工程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工。
“约见权”是代表法赋予人民代表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但由于代表法中对约见制度仅作出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和刚性约束,以致这项权力长期未得到行使。
2013年8月,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东阳市人大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规定人大闭会期间由3名以上(含3名)人大代表联名,可以书面形式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申报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议题,经审核同意后5日内安排约见。被约见的国家机关“一把手”须按时参加,不得拖延、推诿和回避。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由东阳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的代表约见制度荣获十大优秀奖之一,这是浙江省人大系统最高奖项。“东阳方案”为代表行使约见权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今天的约见终于给我吃下一颗‘定心丸’。”马龙星代表对约见的效果颇为满意。他向记者介绍,从提出约见申请到得到明确答复,仅用了一周时间。
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侍伟说,代表约见制度,一头加强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另一头加强了代表与政府的沟通,推动各项工作向高效、高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