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言值】派出所副所长为女儿“强出头”,羞辱了法治和教育
针对“网传小学教师罚站学生被带至派出所调查”一事,湖南株洲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纪委已介入,涉事副所长已被停职接受调查。株洲县教育局和县委宣传部分别向媒体证实,带队抓女教师的副所长即为被罚站女学生的父亲。
“我不知道谁给了派出所副所长一个这样的权力?”被抓女教师的质问,掷地有声。教育是国之大计,保障广大教师最基本的安全感,是他们从容开展教学活动的前提。派出所副所长利用职权,涉嫌侵犯教师人身权利,无疑开启了极其不当的恶例。事发以后,有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及时纠正问题,为稳定教师队伍挽回了人心。
父母之爱子,人之天性。但在现代社会,个人表达情感的方式不能逾越法律。派出所副所长派人到带队抓女教师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多条法律规定。就算女教师教育方法不当,有体罚之嫌,警方处置也要严格遵循办案程序。就最简单的一点就是,作为当事学生的近亲属,其父毫不避嫌地带队抓人,置于人民警察办案的回避原则于何地?
从深层次看,此事的发生,还要归结于错置的家校关系。一段时间以来,教师与学生家长在共同参与对学生的教育时,屡屡发生争端。有的表现在学校教育不作为,有的表现在家庭教育的欠缺,而这起派出所副所长抓女教师的案例,则表现为家校之间的激烈冲突。今天,涉事家长是警察,明天难保不会有其他社会身份的家长利用手头资源对抗教师。
家长与教师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与很多情况下发生的家长迎合教师,逢年过节给教师送礼,家长群沦为“拍马屁群”,是一体两面的现象。在教育过程中,人们依然相信人的作用超过契约的作用。学校教育是一个有机的体系,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应当对孩子获得公平与恰当的教育葆有信任。但在实际操作中,不管是教师,还是家长,很多人还没有真正理解规范化学校教育的意义,而沿袭着某种“私相传授”的心态。这就造成了教学上无论发生了好事还是坏事,都认为是教师个人起到更大的作用,派出所副所长“公报私仇”,无疑也受到了这种心理的支配。
针对此事件,不能忽视的还有对教师惩戒权的讨论。因为教育形势日趋复杂,对未成年学生的管理难度日趋加大,无论在教育界,还是社会舆论中,都出现了加强教师惩戒权的说法,有的认为应该允许适当体罚,有的认为教师不敢惩戒学生才导致各种校园问题。但无论如何,规范不能模糊化,在我国法律依然明确禁止体罚的前提下,罚站究竟算不算体罚,具体到罚站多长时间能被允许,都应当有具体和明确的细则规定,而不能依靠教师的自由裁判。
据当地媒体报道,该事件还有后续版本:因为当事学生遭受周围同学指责,产生了心理压力,家长已准备为女儿转学。虽然派出所副所长一时逞强,为女儿“强出头”,结果已毫无疑问地两败俱伤——不仅他个人要面临组织严肃问责和处理,在事业中留下一个羞耻的记录,就是他的女儿也并没有真正得到保护。家长的冲动,也损伤了脆弱的家庭关系。
孩子是无辜的,当成年人为利益得失、观念之争大动干戈的时候,孩子的真实需求却被旁置。让每个孩子都不错过健康成长的机会,是家长、教师和所有社会力量开展教育应有的底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