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老师罚学生站了几分钟,竟然被抓进派出所关了7小时”的消息迅速发酵——学生迟到被老师罚站,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的学生父亲,派人将老师带走。10月18日,株洲县发布官方信息,称涉事派出所副所长已被停职检查,县纪委介入调查。(10月19日《株洲晚报》)
在当地政府的权威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许多事情和细节还不宜过早下结论。但就媒体调查等多方印证的情况看,至少有两点是确定的:一是涉事派出所带走老师之前并没有与学校沟通;二是涉事派出所带走老师,严格说不是依警情出警,而是派出所副所长依据自己家人的电话做出的私自决定。
就涉嫌问题来看,是作为单位即学校的职工出了问题,派出所要带走调查,是不是应该事前告知学校?而且一个人是不是需要带离单位调查,起码也应先了解一下情况再决定,不能凭一方当事人的述说就做出决定。
更重要的是,当事老师被带到派出所长达7个小时,并不是一般的了解情况,而是一个拘传行为,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程序上还应“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而且“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但就目前信息看,派出所拘传当事老师并没有获得批准同意。
换句话说,此次教师罚站迟到学生,被“副所长家长”拘传7个小时,在执法程序上存在明显瑕疵,甚至有公权私用、滥用的嫌疑,是对涉事教师公民权益和精神的伤害。然而,在笔者看来,这还不是此事最大的危害,真正的危害在于此事是否会引发的教师群体在“严管学生”时,出现一种寒蝉效应。
众所周知,较长一段时间以来,社会普遍感受到和担忧着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很多老师不会也不像以前那样“负责了”——该管的不管了、该处罚学生时不处罚了。之所以如此,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在老师缺乏明确处罚权的情况下,由于社会尤其是一些家长不恰当或过分的干预、护犊子,指责老师处罚教育学生,给教师群体心中留下了阴影,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管为妙。
相关家长的干预,此前应该说绝大部分都是私权直接干预,但这样已经逐渐引发了很不好的寒蝉心理效应;而这一次,却是直接的强力——公安公权——的干预,而且就目前看已经是不太合规的强力乱为了,与以往相比,这次引发的教师群体的寒心与忌惮,无疑要比以往大得多、强得多,也深远得多。
也正因为这样,针对此次事件,当事老师有不对的地方当然要指出和纠正,但对派出所尤其是当事“副所长”的违法行为,更不能随意放过,必须进行详细谨慎的调查,给出严肃而有说服力的说明和处理,给当事老师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明白,同时也是让全体教师群体吃下一颗定心丸。否则,糊里糊涂地平息了事件,对教育而言却犯下了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