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体店试点“无理由退货”效果佳
据《劳动报》报道,实体店购物的消费者该不该享有“后悔权”,这是近年来热议的话题之一。今年“购物节”期间,静安区在本市率先倡议线下实体店试点“7天无理由退货”,已得到了首批80家品牌的响应。试点半月后,劳动报记者走访发现,部分自愿承诺门店不仅践行了承诺,还跨前一步,将无理由退货时限由7日放宽至一月。据悉,静安将在首批品牌的基础上,争取继续扩大“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范围。
消费者:“后悔权”得到保障
根据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而实体店的售后服务则是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可见,实体店购物的无理由退换货,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故而,静安区此番试点,不仅开全市之先,在全国范围内也有一定引领作用。根据《静安区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
提出:“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需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静安区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志标识,为消费者提供指引。”
试点半个月,记者走访了南京西路商圈多家实体门店,在自愿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的优衣库(南京西路店),记者注意到,与非承诺相比,该门店在结账柜台前新增了“退换商品规定”的告示,同时还特别注明“商品吊牌剪下不可调换”、“袋装类、婴幼儿装类、内衣裤类商品”等如无质量问题,不予以退换等退换细则。
尽管在记者等候的半个多小时内,并无一位消费者前来办理退货,但对于该举措,消费者大多颇为赞赏。“这肯定对我们的保障是更多了,虽然线下店能见到实物,可偶尔‘冲动消费’买多了,买错的概率也是有的。”正在挑选衣服的向先生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品牌门店参与进来。
商家:提升形象刺激消费
据悉,此次静安区线下实体店的无理由退货倡议主要坚持“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并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那为何有的商家愿意跨出一步,给出“无理由退货”的承诺,有的商家却在犹豫或犯难呢?
“线下退货还需要无理由?那每一单生意都不稳定了,天天担心要被退货。”“这容易被人钻空子,譬如只要吊牌不剪掉,今天买明天退,天天免费穿,我们不就利益受损了?”这是记者采访过程中,部分商家吐露出的担忧。
然而,在自愿承诺的开开制衣的相关负责人看来,实施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不仅有利于刺激消费,更有利于提升经营者的形象,“保障了消费者’后悔权’的同时,提高的也是我们经营者自身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力。”
“半个月了,至少我当班时,以‘无理由退货’为由退货的消费者,真得很少很少。”优衣库一位收银员向记者介绍。“绝大多数消费者肯定是为了买而买,而不是为了退货才来买的。”GAP一位导购人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包括优衣库、ZARA等在内的服装品牌在线下门店又往前跨了一步,现已采取了“商品在未经穿着、洗涤、损坏并保留吊牌的前提下,在购买后30天内均可退换”的服务。
商委:或扩大试点商家范围
目前,静安区倡议的线下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已得到Lev鄄i’s、ZARA、优衣库、GAP、H&M、MassimoDutti、UR、C&A、美国鹰、开开制衣、蓝棠博步、白玉兰等首批80家品牌的积极响应。
静安区商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参与承诺80个品牌,可根据各自商品的特性、属性,根据《指引》这一框架原则,来设定退货的执行细则。记者了解到,主要有三点“限制”:首先,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损不污,同时应当连同商品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包装等一同退回。其次,消费者退回商品时,如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应按照赠品实际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经营者销售商品附带赠品的应当明示赠品的价格。第三,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实行。
记者获悉,下一步,静安将在首批品牌的基础上,争取继续扩大“7天无理由退货”商家的范围,加快推进“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的建设,助推上海打造一流“购物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