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首次选任人民陪审员
省司法厅日前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安徽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就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是司法体制改革后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选任人民陪审员,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实施方案》明确了努力建设一支代表广泛、群众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的总体要求,并对确定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额、确定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做好人民陪审员任命工作等4个选任步骤进行了具体规范。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机构、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走访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无缝对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采集、随机抽选以及资格审查等工作,提高选任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扩大人民陪审工作社会效果。
据了解,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人民陪审员选用分离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机制,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记者 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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