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出台降本减负新政再为企业减负逾16亿元
近日,《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成为宁波市自2016年以来打出的第二套降本减负“组合拳”。据测算,新政实施后,宁波市在贯彻落实国家、省降本减负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为企业减负16.59亿元。其中,新增减负额14.84亿元,新增财政资金1.75亿元。
具体来说,新增减负额中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涉及1.66亿元;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涉及9.14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暂不上调涉及1.4亿元。统筹新增的财政资金,将重点用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开展专业型人才培训等。
围绕企业降本减负,宁波这些年做了不少实事。在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宁波成为全国第二个出台降本减负政策的城市,包括对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2亿元鼓励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等。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百元业务收入成本82.6元,分别比全国、全省低1.9元与1.2元。
据悉,此次降本减负新政有效期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责编:张丽玮、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