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监察工作委员会揭牌成立
6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监察工作委员会揭牌,标志着平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据介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平潭严格按有关程序和规范开展工作。有序推进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转隶12人“全融合”交叉配备至执纪一线,全面完成问题线索交接和国有资产划转工作。同时,还积极探索规范运作机制,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仅1—10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9件,其中县处级干部8件、乡科级干部8件。
通过成立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平潭将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充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下一步,将由县监察委员会向15个乡镇派出监察组,并待实验区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推进综合派驻和区属国企监察机构设置。此外,还将加快探索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一体运行特殊体制,完善业务运行制度框架,层层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严密防范监察法规定的9种违法行为。(记者 林霞 王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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