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治理是大气污染治理和散煤治理的重要方面,自去年3月我省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截至今年10月底,已淘汰燃煤锅炉超过4.6万台,环境效益显现,仅2017年全省淘汰的39794台58186蒸吨燃煤锅炉,即可实现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低6.0μg/m3。
治理:
淘汰燃煤锅炉4.6万台
自2017年3月,我省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据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副调研员倪小茗介绍,2017年,全省淘汰燃煤锅炉39794台58186蒸吨。今年全省计划淘汰6764台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492台12744蒸吨。
为强化燃煤锅炉整治,我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及全省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2019年底前,全省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烟羽脱除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政策:
今年争取国家补贴47亿元
在燃煤锅炉治理上,政策支持力度不小。
据倪小茗介绍,在2017年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5市成功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基础上,今年又组织邢台、邯郸、沧州、张家口市成功申报试点城市,截至目前我省8个大气传输通道城市和张家口市已全部列入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石家庄市每年补助7亿元,其他城市每年补助5亿元,各城市连续补助三年,2018年争取国家对我省9个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47亿元。
我省对燃煤锅炉治理的补助标准为,燃煤锅炉单独取缔拆除的给予3万元/蒸吨的补助,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8万元/蒸吨。
监管:
燃煤锅炉治理列入督查重点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大督查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查,将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列入督查重点。
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回头看”,对照已淘汰燃煤锅炉清单,逐台锅炉检查淘汰取缔完成情况,排查本辖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燃煤小锅炉、茶炉大灶等经营性小煤炉。
省生态环境厅还要求各市建立锅炉长效监管机制,全省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大排污许可证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网格长”和网格督查员,压实地方各级监管责任。
深化:
推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为进一步深化锅炉污染治理,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省还持续深化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
据介绍,我省氮氧化物年均浓度偏高,年均浓度下降率远低于二氧化硫,是产生雾霾、造成臭氧浓度偏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我省提出,到2020年6月底前,现有非电燃气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层燃炉和抛煤机炉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到5mg/m3、10mg/m3、30mg/m3,新建燃气锅炉同步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并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效益:
全省PM2.5年均浓度明显降低
燃煤锅炉治理对大气污染治理贡献有多大,倪小茗列出了一组数据。
燃煤锅炉淘汰的环境效益非常明显,2017年我省淘汰燃煤锅炉39794台58186蒸吨,削减燃煤1256.6万吨,可实现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低6.0μg/m3。
2018—2020年,我省计划淘汰燃煤锅炉10718台,共计19588蒸吨,预计可削减燃煤421.6万吨/年,可实现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低2.0μg/m3。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的环境效益也有所显现,2017至2019年,预计全省790台约4.9万蒸吨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可实现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低约0.8μg/m3。
倪小茗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力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制定出台《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加大执法检查,防止复烧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