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鲁签署扶贫劳务协作协议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就业服务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我省就业扶贫效果,加强京津冀鲁劳务协作,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1月9日,全省就业扶贫工作培训班暨京津冀鲁扶贫劳务协作对接活动在石家庄成功举办。会上,我省下发《河北省推进扶贫劳务协作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实施方案》。
年底前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70%
11月9日,在全省就业扶贫工作培训班暨京津冀鲁扶贫劳务协作对接活动上,河北省人社厅分别与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人社厅(局)签订省际扶贫劳务协作协议。山东省辖市与我省邢台市、邯郸市签订扶贫劳务协作协议。
在省人社厅与京津鲁签署的劳务协作协议中,明确提出,以河北省深度贫困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地区贫困劳动力为重点,以实现就业为目标,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产业合作。
《河北省推进扶贫劳务协作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2018年到2020年,通过全方位、多元化的劳务协作和输出服务,力争实现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且具备县外就业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全覆盖,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18年底前就业率达到70%,2019年底前就业率达到80%,2020年全部实现工作目标。
各贫困县要确定1—2个劳务品牌
按照《方案》,今后将以省就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为基础,对贫困劳动力建立实名台账,详细了解记录他们的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岗位薪酬要求、意向输出地,形成“劳务输出岗位需求清单”。
针对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就业意愿,围绕京津冀劳务协作和劳务组织化就业需求,集中开展以定向或定岗式培训为主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1—2门技能。每年为有需求的贫困劳动力提供一次技能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提供交通食宿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校企联合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到输出地企业参观实习,提高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适应性。
全省各贫困县结合当地经济特色和劳务渠道,大力培树、宣传本地区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各贫困县要在2018年底前确定1—2个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送竞争力。
贫困县要整理“劳务输出岗位需求清单”
按照《方案》,全省各贫困县至少与一个省内外劳务输出地区签订劳务合作协议。除地区合作外,还要加强与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对接,形成全方位、跨区域劳务输出网络。
各贫困县要及时整理“劳务输出岗位需求清单”向劳务协作方提供,以便于协作单位定向征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各贫困县要将通过各种渠道征集的岗位进行汇总,并根据用工地点、行业工种、薪酬标准等进行准确分类,对照“劳务输出岗位需求清单”有针对性地向贫困劳动力推送,实现岗位供需精准匹配。要建立效果清单,及时比对“岗位需求清单”和“岗位供给清单”的匹配效果。对现有岗位不能满足劳动者需求的,要有针对性扩大岗位征集渠道,为各类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岗位选择。
同时,输入地要联合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多渠道收集岗位,特别是保安、保洁、服务员等贫困劳动力从事较多的岗位,形成“岗位供给清单”,及时提供给输出地。
贫困劳动力至少获 3个以上岗位信息
按照《方案》,各贫困县要联合劳务合作方定期举办供需见面会、专场招聘会等招聘活动,尤其在春节前后、夏秋季节等用工旺季,组织企业现场招聘。各地要依托河北省公共招聘网和各地市场网站,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招聘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基层服务平台、就业大篷车等传统手段和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渠道,为贫困劳动力精准推送就业岗位,确保每一位贫困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
鼓励输入地企业来冀建扶贫车间、工厂等
有条件的贫困县要在劳务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工作机构,或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做好转移输出贫困劳动力相关动态信息核实工作。同时,要和对口协作地方探索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新渠道和新模式,定期举办线下线上招聘活动,联合开展岗前培训、订单培训、权益维护、跟踪服务等活动,增强转移就业稳定性。
要积极鼓励输入地引导企业到我省贫困地区投资办厂,建设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多渠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要鼓励技工院校等培训机构,通过协作招生等方式,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做好技能对接。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业务培训、实习实践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