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日报 江苏底泥处理需提升规范性 莫让污染转移
《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2日14版 版面截图
原题:河底淤泥处置,成为不少黑臭水体整治面临的难题
治理底泥,莫让污染转移(美丽中国·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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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了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巡查过程中,记者发现,河底淤泥的处理是黑臭水体整治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今年5月—7月全国专项督查的993个黑臭水体中,涉及底泥治理的近六成。由于处置能力不足等原因,不少水体清淤之前缺乏污染调查评估,清淤后底泥随意堆放,极易造成二次污染。
金川河是流经江苏南京的一条长江支流,内金川河是金川河的一部分,全长2.9公里。日前,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了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经过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水质监测和巡河检查,内金川河被判定为基本消除黑臭,但下游局部河道还存在底泥冒泡的问题。
短期密集河流清淤,大量底泥需要处置
在今年5月的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中,根据群众举报信息,督查组核查发现,内金川河控源截污不到位,底泥上翻严重、水质监测不达标,被判定为新增黑臭水体。
对此,南京市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由南京市委书记张敬华亲自挂帅,负责金川河断面水质达标工作,6月份以来对金川河开展了7次现场调研推进,排查梳理负面清单,将整改任务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专项督查以来,当地每周按照要求开展监测,调查中公众满意度也达到了90%以上。
“现在气温不高就有冒泡,如果底泥继续累积,严重时,到夏天很可能会变臭。”一位巡查人员告诉记者,“控源截污已基本完成,目前正考虑带水清淤,进行水质提升。”
巡查人员了解到,南京正在加快实施金川河的环境提升工程,以金川河入江断面水质达Ⅴ类为治理目标,确保内金川河稳定消除黑臭。
内金川河面临的难题并不少见。2016年、2017年两年,南京市共完成了150条黑臭河道的整治。由于河道清淤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一般情况下,5年内要清淤一次。巡查中发现,由于短期内大量河道的集中作业,在河道较多、土地开发强度较高的省市,底泥何处去的问题开始凸显。
巡查组在无锡时,当地有工作人员告诉巡查人员,因为某条河周边没有合适的堆场,他们只能连水带泥用船运到常州去处理。
无锡的民丰河,也有着类似的情况。
之前督办问题显示民丰河底泥不符合堆放地土壤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要求,该河道底泥的原堆放点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朝安村堆场,该堆场原为复耕鱼池。据巡查人员介绍,上次督查中发现,该河在没有检测报告的情况下就把底泥送到了常州的堆场。整改后,当地通过专业的清运队,将堆放至朝安村的同一批次底泥清运至宜兴市新装街道洪巷村,堆放场地为防护林用地。巡查组了解到,该河道清淤部分的底泥有84727立方米,接收点为100亩低洼地。
底泥处置方式主要包括焚烧、资源化利用、堆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而在今年5月—7月全国专项督查的993个黑臭水体中,涉及底泥治理的近六成,不少水体清淤之前缺乏污染调查评估,底泥随意堆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据生态环境部今年7月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介绍,有76个黑臭水体清理出来的底泥随意堆放,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底泥清完之后怎么处理,确实是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各地面临的共性问题,特别是清淤量大的城市。”第五巡查组技术组长高红杰告诉记者。例如,广东深圳的茅洲河干支流在今年共有470万立方米的污泥要处理,为此,当地专门建设了150万吨产能的污泥处理工程,处理后的污泥一部分得到资源化利用,如用于制砖、烧制陶粒等。
江苏省关于黑臭水体巡查的相关材料中显示,2016年—2017年,全省13个设区市完成河道清淤疏浚400余万立方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江苏清淤底泥处置主要包括焚烧、资源化利用、堆肥三种,其中焚烧处理的最多,一般是送到垃圾焚烧厂,“目前,设区市正在进行处置能力的摸底,普遍存在处置能力不足的困境”,但由于邻避效应,新建处理厂的选址又成为现实的难题。这位工作人员还说,由于没有相关强制要求,在专项督查之前,除了周边有工厂的河道清淤底泥会进行检测,城市居民区的河道清淤底泥不会进行检测,督查之后,省里要求所有清淤的河道都要进行底泥检测。
以扬州为例,差不多3年左右河道就要清淤一次,督查之后,所有的河道清淤都做了底泥检测。目前清淤的河道主要在城乡接合部,一般跟村里协商建个临时堆场,主要用于园林绿化,但底泥也无法一下子全部消纳,只能等有工程的时候再说。
“焚烧厂容量有限,消纳不了那么多,而且成本比园林绿化要高。”扬州市城乡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强化监管,底泥处理需提升规范性
记者了解到,清淤底泥的处置缺少强制性,是造成目前底泥处理大多不规范的重要原因。
2014年,原环保部办公厅印发相关文件,从底泥勘测与污染状况调查、污染底泥分类及等级划分、环保疏浚范围和深度确定、环保疏浚施工方案、浚后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对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全过程进行了说明并提出技术方法。
因此,高红杰建议,地方可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底泥污染调查环境评估,确保科学合理的环保清淤方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既不能清淤不到位也不能过度清淤,破坏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此外,要加强对清淤和运输过程的监管,要因地制宜,确定合理的清淤方式。运输过程中,不管是管道输送、汽车输送还是船舶输送,都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另外,清淤底泥要确保安全处理处置,清淤的底泥不能随意堆放在河道两岸,防止雨天底泥重新入河;要根据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规范处置方式,如果用于林地、园林、废弃鱼塘等,进行回用或堆放的,首先应符合堆放地污染保护目标要求。对于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底泥,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于超标特别严重并达到危废标准的要严格按照危废处理要求进行处置。
《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2日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