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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医疗机构挂慈善之名发横财 深圳将依法严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有医疗机构挂慈善之名发横财通过慈善组织设立“爱心基金”,以免费医疗救助的名义诱导患者到基金“合作”“定点”“指定
原标题:有医疗机构挂慈善之名发横财

通过慈善组织设立“爱心基金”,以免费医疗救助的名义诱导患者到基金“合作”“定点”“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并收取高额费用,这种行为将被严厉查处。记者11月12日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正全面排查慈善医疗救助活动,一经查实有上述行为的将予以清理。

据民政部通报,近期国内个别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慈善组织设立了“爱心基金”,以免费医疗救助的名义诱导患者到基金“合作”“定点”“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收取高额费用,名为慈善救助,实为谋取私利,给本来就因大病而遇到困难的患者家庭带来更大伤害。这种行为违背公益慈善宗旨和非营利目的,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予以制止和清理。为加强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开展排查和清理查处工作。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目前,该局已在全市范围内对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了解掌握辖区社会组织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的情况。对于指定合作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的,将作为重点进行排查,发现以慈善医疗救助名义开展非法营利活动要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

市民政局要求,各慈善组织、基金会严禁假借开展慈善医疗救助的名义,推销特定医疗机构、企业服务或者产品。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作医疗机构的资质、费用价格等进行全面评价,并规范合作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对收取额外费用的,要查明情况,不合理的要责令其整改或停止合作。慈善组织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予以惩戒。

市民政局强调,慈善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学等活动时涉及到的类似问题,也应加强研判,防范风险。慈善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任何企业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开展非法传销、集资、诈骗等违法违规活动。(记者 秦兴梅 通讯员 常俊卓)

(责编:陈育柱、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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