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资本下乡结出乡村振兴硕果(人民时评)
新形势下把握好社会资本下乡的发展前景,在于处理好资本与农业、农民、农村三个方面的关系
整村、整乡流转上万亩土地,投资额动辄上亿元,业态涵盖种养、食品加工、农业综合体……近年来,社会资本下乡犹如春风拂过,带来了新的技术、新的经营模式和新的管理理念等,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中国乡村产业的形态和质量,激发了发展活力,让肥沃的农村土地绽放出发展新芽。
对于这支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人们寄予厚望。长期以来,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等核心资源要素,单向由农村流入城市,造成农村“贫血”“失血”,发展滞后。要实现乡村振兴,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业产业的规模和效益,存在着巨大的资金需求,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无法解决问题,迫切需要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正因此,去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发出了“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村振兴”的强音,各地政府也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工商服务,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然而,“每个硬币都有两面”,社会资本下乡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一些浮躁冒进的弊端也逐渐显现。有的社会资本下乡“心术不正”,在农村“挂羊头卖狗肉”,以“乡村旅游开发”为噱头大肆侵占良田;有的“心不在焉”,大张旗鼓申报了项目,却无心经营,挖空心思钻营如何申领国家各种涉农补助和项目扶持资金;有的“心余力绌”,有实力争地,却没本事“种田”。某地一家企业以高于当地平均地价四成的高价,一口气流转7000多亩耕地用于种萝卜。地租过高,又不善稼穑,最后资本一方赔钱,农民、农业受伤。凡此种种,不仅会导致土地非粮化、非农化,还会侵害农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引发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知标本者,万举万当”。新形势下把握好社会资本下乡的发展前景,应该处理好资本与农业、农民、农村三个方面的关系。
对于社会资本而言,无论以何种形式下乡,都必须尊重农业发展规律,认识到农业项目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等客观规律,防止因急功近利出现“半拉子”工程甚至掠夺性经营;都应该认识到农民才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充分考虑到农民意愿和利益,让他们参与其中,从中获益。相比过去农民讲“落袋为安”“一锤子买卖”,现在农民观念起变化、眼光变长远,企业和农户还是要进行长期的股份合作,在合作共赢中不断把“蛋糕”做大。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要筑牢政策的“防火墙”,不能富了老板、亏了老乡,既防止资本下乡跑马圈地,又防止“毁约弃耕”等伤农、挤农现象;鼓励资本下乡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不能一味贪大求快、大包大揽,而是要把农业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推动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麦垄风来,改革活水源源奔涌;稻花香里,乡村振兴活力四射。只有扎根土地、服务“三农”,沿着农村改革铺平的道路,抓住乡村振兴的机遇风口,社会资本才能与农业农村实现互利共赢,在广袤乡村发挥更大的作用,结出发展硕果。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14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