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 (记者徐隽)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指出,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比近六成。超五成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46.40%的案件有“紧急停车”情形。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他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
报告显示,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量稳中有升。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2017年较2016年增长4.8%。涉案罪名集中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合计占比近七成。
报告显示,乘客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占比55.77%,司机犯罪以故意伤害罪居多,占比为56.86%。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身份及占比分别为:乘客(69.96%),司机(22.87%),第三方(7.17%)。
报告显示,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比近六成。案件量靠前的各类纠纷起因及占比分别为:下车(37.74%),车费(17.92%),饮酒或吸毒(8.49%),上车(3.77%),盗窃(3.77%),其他(27.26%)。公交车行驶中的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乘客各类举动及占比分别为:攻击司机(54.72%),抢夺车辆操纵装置(27.36%),持刀威胁司机(2.83%),盗窃司机财物(2.83%),与司机口角(1.89%),其他(10.37%)。
报告显示,面对纠纷,约三成案件的司机选择了避让,仅约一成案件有其他乘客出面制止司乘冲突的情形。
报告显示,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他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仅20%的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