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福建 » 正文

全球报道:流动人口无合法有效证件或无法租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流动人口无合法有效证件或无法租房20日,《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草案对
原标题:流动人口无合法有效证件或无法租房

20日,《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草案对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报送、出租房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是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基础。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目前,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主要是依托公安民警和流动人口协管员上门采集。但是,近年来,随着福建省流动人口不断增多且流动性加大,光靠民警和协管员采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管理需求,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为此,草案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进行了全面规范,规定了信息采集的具体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居住地住址、到达或离开时间等;规定需要进行信息采集的情形、采集人和报道期限,如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负责采集,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住宿的信息采集,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从事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对其提供中介服务对象的信息采集等,同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报送承担督促义务。

在实践中,流动人口主要落脚在出租房屋,出租房屋是流动人口管理的有力抓手。为了充分利用以房管人这一重要渠道,草案规定:房屋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流动人口;房屋承租人应当承担向房屋出租人提供共同居住人的信息,转租房屋时应当及时报送转租承租人的信息等责任。(记者 郑昭)

(责编:吴舟、陈蓝燕)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