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深圳是个高频词汇。率先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战略目标,把“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中共深圳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到聚焦“民主”提升法治化水平;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则提到“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率先突破、做得更好,建设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
法治的力量有多强?
近日记者从深圳两级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等单位了解到,大到涉外商事审判和仲裁,小到民间民事纠纷和执行案件,大事小情都以法治作为保障得到妥善和高效解决。
开创法律先例 深圳国际仲裁院明确比特币具财产属性
最近,一起“比特币”仲裁纠纷引发关注。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在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判令一家公司偿还挪用的比特币,承认比特币具经济价值和财产属性,应受法律保护。这也为相关纠纷解决开创了法律先例。
该案中,当事人向被告人委托对其虚拟货币财产进行理财,后因股权转让问题两人发生纠纷,被告人拒绝归还当事人相应的虚拟货币资产,故两人向仲裁院提起仲裁。当事人向被告人申请赔偿20.13个比特币、50个比特币现金与12.66个比特币钻石,共计4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40万元。被告人辩称虚拟货币并非国内法定货币,且在国内无法流通,2017年9月央行还对虚拟币发布了禁令,所以虚拟币无法归还当事人。
仲裁庭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比特币、比特币现金等只是不能作为货币(即法定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并无法律法规禁止其成为私人间交付或流转的客体。案涉合同对签约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意义重大,是我国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首次对涉及加密货币的交易合同进行验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司法判例的空白。类似的大胆探索,在深圳法治建设历程中不胜枚举。深圳在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的道路上不断推动创新,赢得广泛关注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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