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利待遇等多方位激励 湖南全科医生迎来发展 春天
福利待遇、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多方位激励——
湖南全科医生迎来发展“春天”
11月26日,全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政策培训班在长沙开班。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就我省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作了政策宣讲解读。湖南日报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从福利待遇、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多方位保障和激励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迎来发展的“春天”。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易露茜介绍,全科医生主要在基层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与及时转诊、预防保健、康复治疗和慢病管理等一体化服务,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截至2018年10月底,我省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1.81人。按照《实施意见》,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据悉,我省将加大全科医学教育培养力度,要求高校要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
为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我省建立高层次全科医生招聘“绿色通道”。凡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自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全科医生的人员,公开招考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的限制;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纳入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范围,经研究核准,可以直接考核聘用;定向医学生毕业到签约县市区报到后,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履行编制使用核准程序,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安排其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确保有编有岗,专编专用;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对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后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
全科医生薪酬将大幅提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工资水平,将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的结余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聘用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和助理全科医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重点倾斜;明确全科诊疗收费项目及服务价格,并将全科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提高全科医生的技术劳务价格。
在职称晋升方面,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和科研成果也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其临床工作能力。
我省还将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与健康扶贫相结合,凡经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全科医生,经“基卫高”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可直接晋升“基卫高”副主任医师职称。
另外,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开办全科诊所,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可参与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科医生培养工作,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记者 段涵敏 通讯员 沈念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