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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西安“1+N”社会救助体系 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市“1+N”社会救助体系 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日前,国务院通报表扬了在第五次大督查中发现的各省市区的130项典型经验和
原标题:我市“1+N”社会救助体系 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日前,国务院通报表扬了在第五次大督查中发现的各省市区的130项典型经验和做法,“西安市建立完善‘1+N’社会救助体系、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名列其中,是陕西省此次受到表扬的3项经验做法之一。

据悉,我市是1998年实施城市低保制度、2005年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20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市在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逐步建立和健全了“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即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教育资助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高龄老人生活保障补贴制度、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渐退帮扶制度、分类施保制度等为补充的救助制度体系。其目的在于使各类困难群众和保障对象,都能够得到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从而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救助链。

“1+N”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着眼于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拓展救助的范围,着眼于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适时提高救助标准。自1998年以来,我市先后14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现已由当初的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当初的人均月补助9.3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826元提高到现在的7520元、最高达到9800元(含200元实物供应)。在医疗救助方面,将城乡低保对象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从原来的65%,变为5万元以下救助70%、5万元以上救助80%,将医疗救助封顶线从6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未成年人救助比例整体上浮1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提高至20万元。另外,对临时救助最高限额由过去的8000元提高至10000元,且同一事由每年可申请2次。把救助对象中的殡葬补贴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了2000元。2015年至2017年,累计为94.96万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保障金24.34亿元。今年前6个月,为1.8万户、2.89万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25亿元,为2.34万户、6.63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77亿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1+N”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着眼于全面脱贫攻坚,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后,我市及时充实和完善相应制度规定,使“1+N”社会救助体系更具有时代特征。去年,市民政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从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避免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的现象,形成了工作合力。为了在精准扶贫的路上不让一个贫困户掉队,市民政局还进一步完善了“渐退帮扶”政策,对城市和农村低保家庭其收入超出低保标准,按政策分别给予6个月和12个月的延长期,在确保其家庭收入稳定后再退出低保。同时,还建立了低保信息核对平台,坚持长期公示制度,实行一门受理、集中办理方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优化服务结构,接受社会监督。

我市建立“1+N”社会救助体系,解决了过去在社会救助方面间断性、碎片化的问题,使制度设立更加完善,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目标要求。(记者关颖 通讯员杨锋安)

(责编:任志慧、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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